“我老公在你酒店嫖娼死了,你们不阻止就得赔偿!”湖南株洲,女子赖某将某酒店告上法

小峰聊社会 2025-01-16 19:52:27

“我老公在你酒店嫖娼死了,你们不阻止就得赔偿!”湖南株洲,女子赖某将某酒店告上法院,索赔702624元。赖某的理由是,酒店未阻止其丈夫王某嫖娼,导致王某从8楼窗户跳下摔死了。

王某,一名成年男子,在某日带着两名女子前往一家酒店进行非法交易,却不料突遇警察查房。王某心生恐惧,担心丑事败露,竟选择跳窗逃跑。而他所处的,可是酒店的8楼!

尽管两名失足女极力劝阻:“王哥,不要跳楼!就算被抓也只是关几天,跳下去可是会死的!”但王某已慌不择路,强行破坏窗户一跃而下,当场重伤倒地,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王某的离世,让妻子赖某及家属悲痛欲绝。她们认为,酒店未能及时发现王某的嫖娼行为,属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王某的死负责。

然而,在庭审中,酒店方的抗辩却有理有据。酒店方表示,他们已在8楼窗户外安装了1.2米的护栏,窗户最大只能推开10厘米左右,且已通过消防验收。这样的设计,连小孩子都无法通过,更何况是成年人王某?酒店方认为,他们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更何况,王某作为成年人,应该清楚从8楼跳下的危险性。他在两名失足女的劝阻下仍强行跳窗,这个风险应由他自己承担。至于王某带女子来开房的行为,属于顾客隐私,酒店无权过问。即使酒店发现了王某的嫖娼行为并报警,也并无过错,因为嫖娼是违法的。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赖某的诉请。在司法实践中,酒店作为经营性公共场所,确实应对顾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但这个义务是有限的。比如,顾客在酒店大堂摔倒,酒店只需及时送医即可,无需承担更多责任。

而本案中,王某强行破坏窗户跳下楼,显然不能怪酒店未做防护措施。相反,酒店还有权向王某的家属索赔,要求赔偿被破坏的窗户损失。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需在所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那么,王某和两名女子的行为又该如何认定呢?从行政法角度看,王某与两名女子的行为属于卖淫嫖娼,应受治安管理处罚。如果发生了关系,情节较重,可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从刑法角度看,如果王某与两名女子发生了亲密关系,他还可能构成聚众淫乱罪,一般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由于王某已死,处罚无法进行。

至于那两名失足女,她们既有卖淫行为,又参与了聚众淫乱,警方可分别认定违法行为并合并处罚,最高拘留期限不得超过20日。

本案看似复杂,实则是一起无理取闹的民事索赔案。值得称赞的是,法官秉公执法,没有让“谁死谁有理”的歪风邪气扩散,真正维护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来源:湖南株洲中院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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