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老公带着一岁多的孩子去约会,结果被妻子发现了。妻子质问老公:“我和你恋爱三

火龙果看天下 2025-01-08 09:20:23

重庆,老公带着一岁多的孩子去约会,结果被妻子发现了。妻子质问老公:“我和你恋爱三年,结婚两年,花了 100 多万营造我们的婚姻生活,你就给我这样的答案吗?你怎么还好意思提出你要大房子,让我要小房子,车子也要分走我一半,就连我自己花钱买的首饰包包,你也要来分?”

素材来源于:咸宁网

小丽和自己老公恋爱了三年,结婚也有两年了,两人一起养育了一个孩子,才一岁多一点。

两人一开始甜甜蜜蜜的,小丽为了将新家打造得温馨甜蜜,拿出 100 多万买了一套大房子和一套小房子,还买了车子。当然,这 100 多万不够,老公也添补了一些,总体来说小丽付出得多。

小丽虽为家付出多,想给老公新鲜感和安全感,同时自身也不断提升,靠能力挣钱买包包、首饰,不想被婚姻束缚,想找回恋爱时的激情。她这样想是因为老公长得帅且有能力,所以她不想当家庭主妇而贬值。

原本以为这样能拴住老公的心,谁知道孩子才一岁多,老公就和她分居,还一直想离婚。小丽一直想不明白,自己长得不错,能力也好,既能挣钱又舍得为家里花,这么优秀,老公为何不珍惜。

后来小丽无意发现老公竟带着一岁多的孩子在公园里和另一个女子牵手聊天,这让她突然明白老公之前的举动,原来是为了抛弃自己另寻新欢。

小丽实在压抑不住,当老公和那女子吃饭时,她直接冲进去,质问老公:“你和她什么关系?”老公很淡定地说:“就是朋友啊,有问题吗?”小丽反问道:“朋友会牵手吗?你自己约会就算了,居然还带着我儿子陪你约会,你太过分了。”

并且痛斥老公:“两年多了,你一分钱都不给我,还和我闹离婚,离婚就算了,你居然还要分我付出的这两套房子,大的你也要,车子你也要分,就连我自己赚钱买的首饰包包,你都要来分,你简直是人间极品!”

老公看到这情况,觉得有点丢脸,赶紧让小丽说别闹了,回去。而小丽却无情地甩开老公的手,说:“我就要闹,我就是要问个明白。”于是小丽朝着约会的女子问道:“到底是你去招惹他的,还是他来招惹你的?”那女子振振有词地说是他来招惹我的。

场面虽有吵闹声,但小丽并没有殴打那女子,她很理智,只是质问了女子,并没有动手打人。

网友们纷纷为小丽鸣不平,说她拿出 100 多万为自己编织了一个噩梦,真不值得,这样的老公不值得珍惜,还是另觅他人,寻找自己的幸福吧。

网友们也规劝被约会的女子,劝她睁大眼睛,看清一个人,不要随随便便和有家室的人约会,千万不要去招惹对方,因为对方的妻子就是她将来的处境。

1、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负有相互忠实的义务。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单纯的约会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老公带着孩子与其他女子牵手约会的行为,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属于过错行为。

如果小丽以此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小丽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倾斜。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本案例中,小丽拿出 100 多万购买的两套房子和车子,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即使大部分资金是小丽出的,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但由于老公存在过错,小丽可以主张多分财产。而小丽自己花钱买的首饰包包等,如果是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属于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3、一岁多的孩子,原则上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小丽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除外。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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