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女子小雅在网上买了一条生理期内裤,满心期待地等待收货。然而,当她拆开包装,触摸到内裤时,却感觉有些不对劲。好奇之下,小雅剪开了内裤的裆部,竟然发现里面竟然有一层塑料膜!这让她大吃一惊,因为商品详情页上明明写着裆部材料100%棉。小雅认为这与店家介绍严重不符,于是联系了店家,希望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但店家客服却表示,除了质量问题外,内裤穿洗后不支持退换。这让小雅感到十分气愤和无奈。
(来源:维度新闻)
小雅是个注重生活品质的女孩,尤其是在贴身衣物的选择上,她更是格外挑剔。生理期内裤作为女性特殊时期的必备品,她自然希望买到既舒适又安全的产品。
因此,在挑选时,她特意选择了这款标注为“100%棉”的生理期内裤。然而,现实却给了她重重一击,这让她对网购贴身衣物的信任度大打折扣。
回想起买时的情景,小雅还历历在目。无意间看到了这款生理期内裤。商品详情页上的介绍十分吸引人,特别是100%棉的材质让她心动不已。
她想着,纯棉的材质既亲肤又透气,肯定非常适合生理期使用。于是,她毫不犹豫地下了单,期待着新内裤的到来。
然而,当小雅满怀期待地打开包裹时,却发现内裤的触感与纯棉材质大相径庭。她疑惑地拿起内裤仔细查看,但外观上并没有明显的异常。
为了弄个明白,小雅决定剪开内裤的裆部一探究竟。没想到,这一剪竟然让她发现了隐藏在内部的塑料膜。
小雅立刻联系了店家客服,希望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然而,客服的回应却让她感到十分失望。客服表示,他们已经将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进行核查,但暂时还没有定论。
同时,客服还强调,除了质量问题外,内裤穿洗后不支持退换。这让小雅感到十分气愤,她认为店家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她有权要求退货并索赔。
经过多轮的协商和谈判,商家最终同意公开道歉并赔偿小雅的损失。他们也承诺将加强产品质量控制,确保类似的问题不再发生。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小雅认为,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上明确标注了100%棉的材质,但实际产品却与宣传不符,这构成了欺诈行为。
她有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商家承担退货、赔偿损失等责任。
而商家则认为,他们并没有故意欺诈消费者。他们表示,内裤的裆部确实含有塑料膜,但这并不是为了降低成本或欺骗消费者,而是为了增加产品的防水性和透气性。
然而,商家也承认,他们在商品详情页上的宣传存在误导性,没有将产品的真实情况完全告知消费者。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商家的行为确实构成了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上明确标注了100%棉的材质,但实际产品却含有塑料膜,这明显与宣传不符,误导了消费者的购买决策。
此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小雅有权要求商家承担退货、赔偿损失等责任,并有权要求商家支付三倍价款的赔偿金。
在双方的辩论中,小雅坚持认为商家的行为构成了欺诈,并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她表示,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上的宣传明显与实际产品不符,误导了她的购买决策。同时,她还提供了内裤的实物照片和剪开后的照片作为证据,以证明商家的欺诈行为。
而商家则试图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他们表示,内裤的裆部含有塑料膜是为了增加产品的防水性和透气性,并不是为了降低成本或欺骗消费者。
然而,他们的辩解并没有得到法官的认可。法官认为,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上的宣传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家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构成了欺诈行为。
从主观方面来看,商家在宣传产品时存在故意或过失的欺诈行为。
他们明知内裤的裆部含有塑料膜,但在商品详情页上却明确标注了“100%棉”的材质,误导了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规范。
从客观方面来看,商家的行为已经给小雅造成了实际的损失。小雅因为相信商家的宣传而购买了这款生理期内裤,但实际产品却与宣传不符。
这不仅浪费了她的时间和金钱,还给她带来了精神上的困扰和伤害。因此,商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商家的行为构成了欺诈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商家应该立即停止欺诈行为,公开向小雅道歉,并赔偿小雅买商品的价款以及三倍价款的赔偿金。(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黑土地
这个应该最高罚款处罚太轻起不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