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男子捡到2个女婴,为抚养孩子终身未娶,靠着摆摊,将两个女儿供上大学,小女儿考上了军校,不料,小女儿亲生父母却来认亲,小女儿:当年我垃圾桶边等了你们3天3夜,现在我只有一个爸爸!你们回去吧!
(案例来源:中外观察)
杨申林出生农村,从小命苦,3岁时,母亲去世,他一直在贫苦中倔强的成长着。
因为家里条件不好,他一直到了34岁还孤身一人,为了生活,他从老家来到了武汉,摆起了地摊,维持生活。
1992年一个偶然,让杨申林的命运发生了转折。
一天清晨,杨申林早早出来去菜市场摆摊,他刚弄好摊位,耳边隐隐约约传来了一阵还婴孩的哭声。
他循着声音找去,在垃圾桶旁,看到一个。裹在襁褓中的女婴,小脸哭的通红,脸上都是泪水。
杨申林扒开襁褓,想看看孩子,没想到,婴儿不哭了,还对他笑了,就在这一刻,杨申林不禁动容。
他把孩子抱了起来,想养活她,周围和他熟悉的商贩都劝他放弃,这孩子刚满月,你一个光棍汉带娃太苦了。
杨申林没有听进去,他毫不犹豫的把孩子抱回家,在襁褓里发现一张纸条写着孩子的生日“1992年4月18日”。
他认为也许就是天意,这孩子的到来让他对生活又充满了希望。
看着可爱的孩子,杨申林给她取名叫“静静”。
那时候,杨申林倒腾干货,一天也就挣个三四十块钱。
他没有结婚,带孩子的经验几乎为零,他特意把老父亲从河南老家接到武汉,帮他带孩子,因为他要挣奶粉钱。
杨申林算了一下,孩子一天的奶粉钱得10多块,他的收入也只能勉强维持,他开始想办法多赚钱,不只是卖干货,还卖水果、青菜……
再苦再累,他也甘之如饴。
谁也没有想到,两年之后的一个傍晚,杨申林收摊时,又在垃圾堆边上,看到一个1岁左右的小女孩。
当看到脏兮兮,饿得饥肠辘辘的瘦小的小女孩时,这个善良的男人再一次心软了,他又将小女孩抱回了家,取名小静。
自从有了两个女儿,杨申林的生活更加忙碌了,他白天要摆摊,晚上还去工地打零工,唯一的想法就是多赚钱养活俩女儿。
年复一年,孩子渐渐的长大了,他供两个女儿读书,可是,他的身体却造垮了,他的手变的粗糙,腿得了风湿也弯了。
但是,杨申林从来没有后悔过,看到女儿健康懂事,他觉得一切都值得。
二十多年后,杨申林的两个女儿都很争气。
大女儿静静学习成绩优异,考上了武汉大学,而且还获得了硕博连读的资格。
而小女儿也很努力,考进了军校。
杨申林很是欣慰,女儿们成材了,他也老了,可以安享晚年了。
可是,小静的亲生父母突然冒出了出来,打破了这一家人的平静,也让杨申林有些猝不及防。
原来,通过军校体检的DNA对比,小静的亲生父母找到了小静。
他们知道小静有了出息,急忙找上门来,想认回这个女儿。
杨申林知道女儿已经长大了,他不想女儿受到伤害,他没有考虑自己这么多年的付出,他告诉小静,你自己做决定。
小静只对亲生父母说了一句话:“当年我在垃圾桶旁边,等了你们三天三夜,现在我只有一个爸爸,他叫杨申林!你们回去吧。”
女儿的懂事,让杨申林不禁热泪盈眶,女儿的这番话肯定了他这些年的辛苦付出。
如今,有着两个女儿关心的杨申林,过着温馨的晚年生活。
他的善良和坚如磐石的父爱,撑起了2个女儿的一个家,哪怕没有血缘,这个家也充满了爱,无比温馨。
接下来,我们从小静亲生父母找来认亲,小静有赡养他们的义务吗?来分析一下这件事。
1、杨申林收养了2个被遗弃的女婴,收养关系成立吗?
《民法典》第1098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法规 (1) 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 年满三十周岁。
杨申林在收养2名弃婴时,年满30周岁,没有患不利于收养子女的疾病,其他条件也符合。
而且,杨申林抚养两个孩子二十多年,将两个女儿培养成人,因此,他的收养行为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2、小静亲生父母知道女儿出息了,如果他们让小静养老,小静可以不赡养他们吗?
《民法典》第1111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从法律方面来讲,被遗弃的小静由杨申林收养,因此,小静和亲生父母的关系,以及其他近亲属的关系,已经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也就是说,小静有权拒绝亲生父母赡养的要求,而且,她也没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
但是,小静从小由杨申林抚养长大,她对养父杨申林是有赡养义务的。
小静只认杨申林一个爸爸,她也更愿意赡养杨申林。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人物均为化名
龙珍娥
很好,很不错
暮光 回复 12-26 15:13
[点赞]这应该是善良的人遇到了懂感恩的任务!祝好人一生平安
simon 回复 暮光 12-29 12:58
不是遇到,是遗传给了他的养女
用户12xxx10
善良的人养出来的孩子都善良、不认父母是对的、孩子们做的正确的选择!
vKIYOv 回复 12-24 19:38
养父养大的
用户12xxx10 回复 12-24 17:26
我是说养父善良[得瑟]
LOLandQAQ
没追究亲爸妈的遗弃罪就不错了。
用户55xxx32 回复 12-24 08:25
很有道理言论[点赞]
用户13xxx84
好人有好报!!!
小贺
情感是生活中一天天培养出来的,不是一句话就能转变的。
杜摩魔
还想认女儿,为何不判他们个弃婴罪,
用户10xxx04 回复 12-23 19:35
看了全部评论,就这条评论说到点子上了。
气宇飞凡 回复 12-25 20:05
为什么要把小棉袄丢了呢?难道为了想生个小祖宗吧[赞]
用户10xxx48
亲生父母的女儿以死,因为如果不是养父检她回来,她是不可能生的,所以她的生命是养父给的,与生父母无关了
仼你飛
养父和养女都有情有义
裹叶虫
九二年每天能挣三四十块钱的人找不到老婆?那时,人们的月工资普遍在一百左右。
用户12xxx36 回复 12-23 18:21
我九二年上学时父亲一个月650,我一个星期二十元生活费,周末还有余看场电影
用户10xxx55 回复 12-23 18:22
你应该是那种看见农民收粮食卖了几千块得出结论,农民月月收入几千块钱的天才
用户16xxx62
以德报德
山间小溪 回复 12-23 20:11
以德报德,以直抱怨。
余生喜欢你
你养我小[赞]我养你老[赞][赞][赞]
哈哈
有生无养,断指可报;有生有养,断头可报;无生有养,无以为报!
用户11xxx38
养育恩才是最大的
下山虎
他为国家培养了两名人才,国家应当给予他社保和医保的待遇
用户17xxx34 回复 12-24 20:31
对[握手][握手][握手]
用户10xxx93
认来干嘛、做得对、人不能没有良心
红星闪闪
祝好人一身平安健康,两个女儿知恩图报,祝一家人幸福安康![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18xxx81
好人有好报,一生平安!
用户40xxx20
善良的人,好心有好报🍎
后知
善良的人,自然天赐厚福![祈祷]
交好运
善聚!此杨会得福报!
三防牛老大
好人一生平安
山间小溪
很高兴,善良人终于得到了感恩的回报![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玫瑰][玫瑰][玫瑰][玫瑰][玫瑰]
青草
人在做天在看,苦心人天不负。
亚的斯亚贝巴
一个男人,做了一辈子是应该国家做的善事!!!
用户62xxx32
说实话我不能理解这些捡了孩子后不报警不联系街道办之类的操作,非得自己辛辛苦苦养孩子,感动自己感动中国?
你不懂的我也不懂 回复 12-23 19:46
看这评论知道你年纪不大,我是客观评价,没有任何褒贬的意思
岁月如歌 回复 12-23 21:16
人家没孩子,捡个孩子养怎么了?
用户12xxx23
不管收养条件咋样,养大了她们且并没限制她跟父母相认。作为女儿完全可以不认遗弃她二十多年的父母。有出息了就来认?假如没出息穷困潦倒他们会认她们吗?没养育培养儿女, 被遗弃的儿女有赡养原生父母的义务和责任吗?
www
至于最崇高的敬意
老程头
题材很好,故事很感人。只不过为什么小女孩在垃圾桶旁哭了三天三夜好像不现实:那么小的孩子能坚持三天三夜?这么长时间竟然没人及时发现并施以援手?
易德 回复 01-20 13:26
[笑着哭][笑着哭]请再次认真阅读、
小石头
这样的父母让他走远一点,想当年你们干嘛了?
光光
这才是正能量的传递
感觉到位就消费
1992 年一天能挣 3-40,这不算少吧?多少人在近 2000 年一个月工资才 7-800
爱大了的小白 回复 12-24 02:48
2000年一个月 350
用户17xxx08 回复 12-29 15:06
2006年深圳的外资企业才800
辉煌
没告他们遗弃罪已经算好了。
用户10xxx77
为什么丢孩子的不判刑
用户83xxx98
好人有好报[点赞]
用户16xxx99
大爱无疆
家有大白兔
唉,难道真是老了?看到这样的故事也流眼泪
li
善良的的养父,晚年幸福!
王首坤
92年每天能挣30,40元?牛逼!奶粉钱10元?那时候我家3口人生活才2块多,还得要省
用户15xxx90 回复 12-24 08:30
是啊!92年奶粉钱10元一天,那时候我上初中的时候加菜一毛两毛的,确实饿了,才加菜的。读到初二的一个学期我赘学了,不读了!96年去工地上搬砖🧱拉斗车,一天才十几块钱,98我在广东进厂才7元一天,加班费1.5元一个钟头,上满一个月搭加班费都不到400元!10元奶粉钱一天,牛逼!还是作者写出来博眼球的事
老戴
上天总会怜闵善良的人
江南风
重男轻女的悲剧!
wangguejian
九二年工资有十来块一天不错了,他挣三四十高工资了
俺修地球的 回复 01-23 17:44
不多啊,我爸那时有六百多环卫工人那时还属国营单位,邻居开大长卡车一千多一个月,广东们
用户10xxx63
那亲生父母还有脸皮认女儿?
有熊不出没
河南人就是好
王木木_
天经地义,还能怎么看
古道
应该严惩儿童遗弃罪
庄之蝶
故事很感人,但92年一个刚满的孩子一天吃掉十几元的奶粉不可能。
用户15xxx90 回复 12-24 08:33
是啊!不可能的事!10元奶粉钱一天,那时候猪肉才一块多钱一斤
用户10xxx32
好人必有好报,祝老人平安快乐!
用户85xxx54
善有善报,好人平安!
正直的人
养女大部分比亲生儿女都有出息都要孝顺,因为没有养父母,他们早都去世了,养父母一般家庭都比较贫困,不奋斗没有出路
用户10xxx37
让人感动,也为前来认亲的父母感到羞耻!
用户36xxx86
故事虽然写的很好!但是漏了最重要一条!单身男性如果收养女婴,年龄必须相差40岁!所以这俩女孩在法律上都是不合法的!如果亲生父母去法院,结果很可能要承担适当的赡养义务。。。。
五行纳音砂中金
养育之恩大于天,生育之恩大于人。
用户11xxx10
真感动[哭哭]
华厦
还好意思认亲,没追究你遗弃罪就不错了。
犀牛
谁在1岁还会有记忆?神童?还记得等了3天?谁这么厉害,体验的有N个人,还居然随便能拿到体验人的DNA报告?能量太大了。编得合情合理一些,好吗?
西西090930
非常好,好人好报
用户10xxx00
祝好人一身平安健康,两个女儿知恩图报,祝一家人幸福安康![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10xxx24
老天有眼,捡养了二个聪明的女儿!好人有好报!
高山流水王凤生
这应该是天命。对那此抛弃幼儿的行为应该是负法律责任。如果送人还可以理解,前提是送,而非卖。如卖性质不一样了。个人认为,象这样的人是不可赡养的
清风
好人终究有好报,愿杨先生健康长寿,开心快乐。
用户10xxx09
知恩图报,你们很善良,你养父是一个项天立地的人,一定要陪着养父,使他更好的为你们活着。
矿石收音机
弘扬正能量没有错,但是这类文章编的太多太多了
天末凉风
什么东西,你们就没看到,一个92年倒腾废品一天三四十块钱?92年一个月1000收入,富可敌村了,04年初中老师才三四百
用户89xxx49 回复 12-24 17:20
九二年在广州买部人力三轮车,在天平架大米批发市场拉米,一天可赚100至200元,
温柔猛男
这样的孩子才是知恩图报的好孩子,这样的养父也是有着善良的因才会有善报的果。
冷暖自知
92年的时候3-40元一天算高收入了,我们这边那时候做民工一天才10-12元一天。
老王
善良,纯朴,爱心,并没有被贫困艰辛击跨,且养育两个捡回的孩子健康成长,并培养成了国家有用的人材,什么是伟大?大伙都明白!
高歌
用法律关系衡量,对其亲生父母赡养义务不成立,用我们的脑子衡量,对其父母赡养义务也不成立,何必拿出法律规定呢?用你的朴实语言叙述故事,感动人心即可,很明显的事情,非要狗尾续貂 !
用户13xxx42
做的好。养父能历尽千辛万苦把两个女孩培养成材,可能他自己都没有过上好日子。这样的人值得敬佩和尊重,更值得孩子们的爱戴。
用户10xxx71
养父大于山
用户17xxx03
都是好孩子,有良心。
不知名网友
生而不养,断指可还。生而育养,断头可还。未生而养,百世难还。
梦回江南
养育之恩,永不可忘!孩子,你不认亲生父母是对的!善待你们的养父吧!
宏宇
遗弃孩子父母你们当时是想不起孩子吗?把孩子遗弃犯不犯罪?
放弃曾经我带你走
一个好人呀!好好对你们的养父,在给他找个伴侣。
白杨
1岁的孩子能记住啥,还等了3天?!
用户55xxx32 回复 12-24 08:34
还不是养父告诉她的[敲打]
凤华堂疼痛理疗馆
92年一天吃十多块奶粉,真能吹?那时候国产一大袋才10多块。
用户55xxx32 回复 12-24 08:36
就是[点赞]
用户18xxx77
1992年摆地摊,一天能挣三四十块钱?开玩笑
爱大了的小白 回复 12-24 02:49
收破烂,连偷在捡
清风
一位很值得尊重的老人[玫瑰][玫瑰][玫瑰]配一张两女人的图片就更好了[玫瑰][玫瑰][玫瑰]
用户14xxx00
这就对了
四只眼
知恩图报[点赞]
沙棘
好多年不知道老杨家的信息了,上次只知道大女儿出息了,现在知道小女儿也了不起了,谢谢火龙果,让我知道了一个一直牵挂的街坊的信息,而且是欣慰的信息。谢谢了!
追梦不止
越苦越出人才。
Snow wolf
人间自有真情在!
用户42xxx61
祝福你们家
甘草
被遗弃的娃娃一般都聪明,有出息
用户11xxx33
这孩子懂得感恩[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12xxx72
难以接受的是,亲身父母二十多年来始终留意着女孩的去向坐标,而从不伸出援助之手。 现在想下山摘桃子了!
随缘
想象一个小生命在垃圾堆旁等了三天狠心的父母
東風
可敬可爱的人,比那些什么砖家叫兽,可敬可爱千万倍,央视不把他们请进春晚,央视的春晚是失败的,普通人的大爱
全家福
养育之恩大于天[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10xxx47
好人一生平安,抛弃自己孩子的亲生父母抛弃孩子那一刻就丢掉了一切
惟笑而过
这些法没一点用,法律规定的。因为法律管不住人心
gjvjtyufhh风雨过后
你们这些人头发短见识更短!1990年在海南矿山一百多一天都有!只是你们坐井观天而已!
陈莉洲
这种亲生父母只有生你的义务,生完就把你丟掉,还好遇见这位好心的人把你们养大,要不然早就不在人世间了,
追梦
当年抛弃孩子嫌弃是女孩,无情把孩子丢在垃圾堆旁,对孩子有多大伤害?孩子成人有出息了就来认,你们良心不痛吗?有资格来找女儿?不是好心人收留她们还有今天?
乌云墨覝
军校验DNA,绝
用户16xxx65
确实很感人,正能量滿满,👍👍👍
用户10xxx97
不应该追究亲生父母遗弃罪么?
兵哥
编的不错,但是亲生父母不是应该有遗弃罪吗?
句号
工地大多是白天开工晚上休息,你说他白天工地打零工晚上摆摊才符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