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一名男子存了2000元钱,预计30年后本息共计72万元,30年时间转瞬即

好大的瓜 2024-09-30 20:15:54

吉林延边一名男子存了2000元钱,预计30年后本息共计72万元,30年时间转瞬即逝,男子拿着存单要求银行兑现30年前的承诺,万万没想到,银行表示一共就4000多元,男子感觉被骗,于是将银行告上法院。

1989年的时候,当地一家银行为了庆祝成立5周年,于是特别推出了一项存款业务,即1000元可存15年、21年和30年,其中本息为19000元,62000元和360000元。

闵先生父亲老闵看到了银行推出的广告,于是便来到了银行咨询,工作人员眼看来了大客户,于是便热心的给老闵介绍起来。

当年,老闵也是意气风发,做生意赚了一些钱,正巧打算把钱存进银行,看到了银行的广告,便来到了银行询问起来。

在得知1000元存期30年,可得36万的利息时候,老闵心动了,虽然在当年,一两千对于一个家庭来讲是一笔巨款,但是在老闵看来,这笔钱相当于投资了,总之不会亏本。

老闵便咬了咬牙,一下子存了两笔1000元,存期为30年,到时候这笔钱即便自己没有福享,也可以给儿子,不过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还是以18岁儿子闵先生的名义存了进去。

盼星星盼月亮,30年的时间一晃而过,闵先生也从当年帅气的小伙成了五旬大叔,自己依旧保存着这两份存单,到期后,闵先生便来到了银行,打算把这72万元全部取出来。

不料银行却表示,当年这项业务被叫停了,所以不能按照30年存期来计算利息,而且当时最长存款期限是8年,所以该业务违反了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但是可以按照贷款利率支付本息。

闵先生这样算下来,按照银行当年承诺和现在计算的本息相差可不是一点半点,于是便拒绝了,不久之后,闵先生将银行告上了法院,要求银行按照当年承诺支付72万元的本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当年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是19.26%,而银行当年推出的这项业务,虽然内部审核通过,但是违背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保值储蓄存款最高8年年限的强制性规定,利率计算复利的方式也违反了相关金融政策的规定,故闵先生与银行之间达成的定期储蓄存款协议无效。

但是本案的过错在于银行,所以,银行应当按照当年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19.26%,计算到实际给付之日止的本息。

一审判决后,闵先生不服提出了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银行在办理案涉存款时存在违规行为,其宣传具有欺骗性,事后又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错误行为,是导致本案纠纷的根本原因,据此驳回了上诉,维持了原判。

为何闵先生和银行之间的存款业务被认定为了无效?

实际上,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按照当年的《储蓄管理条例》的规定:储蓄机构必须挂牌公告储蓄存款利率,不得擅自变动。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银行存款利率统一规定,具有强制性。银行无权自行制定储蓄存款利率,必须严格执行公告利率,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变动。

而银行在宣传的时候,如遇调低储蓄利率时,我行仍按原利率给予计息的约定违反了上述强制性规定,所以该储蓄合同无效。

不过话说回来,1989年的2000元和现在的2000元,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有人说,即便银行有过错,也应该按照当年2000元的购买价值来计算今天同等的购买价值。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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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云开枫映色,不见当年紫衣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