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一位王先生在小区附近开了一个快递代收点,平时顺便也卖点小食品,没想到就因

好大的瓜 2024-09-19 23:36:24

湖南益阳一位王先生在小区附近开了一个快递代收点,平时顺便也卖点小食品,没想到就因为卖了5元钱的槟榔,竟然被顾客打成脑震荡,这是咋回事?

王先生的妻子怀了二胎,所以家庭的压力也是越来越大,自己的快递代收点虽然生意不错,但是毕竟有限制。

所以王先生为了扩大盈利,于是申请了在代收点卖卖烟酒还有一些小零食什么的,也获得了批准。

因为自己的店开在小区附近,果不其然有了一些零售业务以后收入也增长了,所以妻子怀了二胎以后,自己每天开店的时候都会晚一点,这样也会多点生意。

这天,王先生和往常一样在店里看店,这个时候就来了一个喝了点酒的顾客,想要买两包槟榔,王先生就顺手收了五块钱。

男子嘴里嘟嘟囔囔说着什么,王先生看他喝醉了也没有接话,男子离开以后一会又返了回来,向王先生表示自己刚才付了50元,但是没有找钱。

王先生拉开了钱柜让男子看,意思就是你看一天就这么点纸钱,根本就五十的,而且自己身上也没有。

男子说了两句将信将疑的离开了,可是过了一会他又回来了,声称自己给了五十,要王先生退还。

王先生自己没收到钱,怎么给男子退,反复解释了以后,男子不仅听不进去,突然就开始骂王先生。

看到男子的样子,王先生也是不还嘴,不跟酒鬼论英雄,没有意义,看到王先生一副不退的样子,突然男子就动手了。

男子不断抽王先生的耳光,还用脚踢王先生,一边骂一边打,其实这个时候王先生完全可以反抗。

但是这个时候他想到了自己怀孕的妻子,想到了自己的孩子,动手虽然解气,但是自己也会有问题。

所以在忍受男子暴打的时候,王先生并没有反抗,默默忍受的时候选择了报警。

民警很快将男子抓获,而王先生也被送到了医院救治,经医院检查,王先生鼻子骨折以及存在轻微的脑震荡。

1、男子的行为应该怎么认定?

先不论王先生是否收了五十没有退钱,从最直接的问题来看,就是男子的打人行为,男子无论什么原因打人,那就是违法行为。

男子殴打他人,导致了王先生鼻子骨折还造成了轻微脑震荡,如果不严重,那就是轻微伤,男子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如果造成了轻伤以上的后果,那就是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如果男子就是给了五元,但是借着酒劲想要多要钱,那么这样的行为已经不单单是故意伤害的行为了。

刑法规定,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罪。

男子指鹿为马,想通过不存在的事实达到要钱的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强拿硬要,已经属于犯罪行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处罚。

这个时候即使没有造成王先生轻伤,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2、王先生真的就不可以还手了么,会被认定为互殴?

王先生在本案中还是很遵章守纪的,觉得自己要是还手就是互殴,会追究双的责任,这的确是打赢了坐牢了,打输了住院。

但是刑法规定了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属于违法阻却事由的一种。

男子故意找事,不断殴打王先生,这已经属于不法侵害的行为,王先生完全可以在必要的限度内推开男子,或者使用简单的武器对抗,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但是一定注意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比如男子已经倒地了,王先生还是上前不断抽打,这就是属于防卫过当,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0 阅读:89
好大的瓜

好大的瓜

回首云开枫映色,不见当年紫衣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