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一位王大妈在小区做保洁时突然被一把从天而降的菜刀不偏不倚的砸在了手臂上,幸亏刀背向下不然王大妈的胳膊就保不住了,王大妈不仅找了小区保安还报了警,正当民警陷入调查盲区时,女子李某主动找上了门,称自己家刀丢了。
王大妈是一家小区的保洁,每天的主要工作任务就是楼里楼外以及小区日常的卫生清扫工作,本人也是兢兢业业,得到了业主的肯定。
王大妈和往常一样正在其中一栋楼的小区门口打扫卫生,突然间就听到头顶上砰的一声,大妈抬头一看,只见一个一晃晃的东西就朝着自己飞来。
随即大妈感觉胳膊一疼,叮的一声一把菜刀就落在了自己身边,让王大妈感到一阵后怕,幸亏菜刀落下来的时候是刀背朝下砸到了胳膊。
这要是离人口碰到胳膊,今天非得直接躺在这里,但毕竟是从高处掉落,王大妈也是抬着手臂抓紧时间去了医院处理。
经过医生诊断以后,王大妈被砸手臂已经骨折,造成了轻伤,为此大妈也是找到了保安要求寻找扔刀者。
保安从视频监控中并不能发现刀是从哪层楼飞下来,无奈保安和王大妈只能求助民警。
民警赶到现场以后了解了基本情况,对此也进行了分析,为该小区属于商住一体,下面几层是店铺,上面才是住户,从刀的使用情况来看应当是住户扔出。
正当民警准备一户一户排查的时候,自称小区业主的李某找到了民警,表示自己刚才和男友吵架,男友用刀威胁伤害自己。
自己趁着男友不备一把将菜刀夺了下来并扔出了窗外,现在满院子找了一圈,却没有找到这个菜刀。
这让民警一下子反应过来,这高空抛物者自投罗网了,于是第一时间找到了李某的男友,并将两人一起带到了派出所。
经过调查以后,原来李某和男友因为琐事发生了矛盾,李某因此提出了分手,男友一激动就去厨房拿出了一把菜刀以此威胁,然后就发生了砸到王大妈的情况。
1、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应当怎么认定?
《刑法》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李某和男友吵架以后,害怕男友用菜刀伤害自己所以将菜刀夺下来以后选择直接扔出了窗外。
虽然本意是保护自己,但是该行为对于其他人产生了现实的危险性,幸亏只是刀背砸到了王大妈,但也导致了王大妈轻伤,所以按照刑法的规定如果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那么就应当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如果王女士的刀下去以后造成了王大妈重伤以上的后果,那么就不能被认定为高空抛物罪,而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因为认到的行为产生了两个以上的法律后果,应当择一重罪处罚。
2、如果民警没有找到扔刀者,王大妈应该找谁赔偿?
《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一栋小区有可能存在上百户业主,有可能通过技术手段很快就能将行为人发现,但是如果扔的是一些家家户户都有的东西,很可能就不能确定加害人。
为了确保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也是明确的规定,如果不能证明侵权人的,那就有这栋楼所有的业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了有证据证明自己不在家或者窗户根本不能打开的情况能够免除赔偿责任,其余的都应当按照规定赔偿。
3、李某男友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写恐吓信或者其他的方式进行恐吓威胁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为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感情的事儿的确是很难处理,不管是分手也好,还是其他的决定,那都要通过两个人心平气和的交流以后才具体决定。
可李某的男友因为李某提出分手,竟然想通过菜刀威胁生命的方式来达到不分手的目的,这已经属于违法行为,应该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