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一位张某去别墅实施盗窃,没想到被院子里的两条烈性犬咬死,别墅主人出于人道主义准备赔偿4万元,可张某家人却到法院起诉要求别墅主人承担66万元的赔偿,而法院判决,这4万元也不用给。
张某是一家工地的小工,因为觉得又辛苦又挣的少,所以就对工地上的一些钢筋电缆下了手。
但是这样的小偷小摸的行为很快就被发现了,工地负责人也做出了批评教育,张某也是态度比较好,积极承认错误,并且退了赃款。
可张某其实做的就是表面文章,虽然嘴上应承着,但是身体那是相当诚实,该拿还是一样不拿。
再次被发现以后,工地不仅直接报了警,而且也是毫不留情直接将张某开除,张某也是因此受到了刑事处罚。
但是丢了工作还被处罚的张某根本没有长记性,每天就是在街上晃悠,看到合适的东西直接就顺手牵羊换钱花,张某也是因此又被两次行政处罚,两次刑事处罚。
这一天张某又在路边晃悠,突然就发现路边有一栋别墅大门紧闭,而且挂着铁链锁,有着多年丰富经验的张某一下就判断出别墅主人出门了。
而且既然能住别墅,那么肯定屋里有不少好东西,而且别墅的院墙也不高,张某当即决定实施盗窃进行。
可当张某刚到上头就发现院子里有两个守门神,分别是一条藏獒,一条狼狗,两个庞然大物虎视眈眈的看着他。
这让张某心里抖了一抖,毕竟自己是肉体之身,想跟两只烈性犬斗还是有点难度,张某就先退了出去。
回到家后,张某也是不甘心,毕竟屋里可能有好东西,于是从冰箱翻出来两根骨头拌上了一点安眠药就又来到了别墅面前并扔了进去。
过了十几分钟以后,张某再次爬上了墙头,两条狗果然已经躺了下来睡了过去。
欣喜不已的张某直接从墙头跳到了院子里,可没想到不知道是因为药量小了还是咋回事,刚跳下去其中一条狼狗就醒了,朝着张某就开始撕咬。
张某也是没地方跑,只能奋起反抗,但是根本不是狼狗的对手,而且这个期间又把另一条藏獒给吵醒了,两条狗一起朝着入侵者张某攻击。
张某这样更打不过了,只能大声呼救,附近的邻居听到了以后也是第一时间报了警,等到民警赶到以后并将张某送到医院,张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情发生以后,张某的家属也是悲痛不已,别墅主人也是大方,出于人道主义准备给4万元。
但是张某家属觉得是别墅主人没有看好狗才导致张某被咬死,所以别墅主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别墅主人承担66万赔偿。
1、张某的行为怎么认定?
《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张某看到别墅无人,于是就产生了盗窃的想法,并有翻墙进入院内的行为,已经属于盗窃的实施过程。
而且别墅的院子属于他人私密空间,可以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户”,那么不管张某有没有盗窃成功,都应当被认定为盗窃罪,承担3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为张某已经死亡,那么自然而然刑事责任也就免除。
2、别墅主人是否需要承担张某死亡的责任?
《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别墅主人外出以后将两条烈性犬留在家里看门,这是主人为了保护自己财产的一种措施,而且院子属于别墅主人私人地方,张某盗窃属于犯罪行为,狗发起攻击也是常理,张某的行为属于故意,那么别墅主人也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法院也判决别墅主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人道主义的四万元由别墅主人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