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腹痛不要打个针就完了!否则追悔莫及
云南立刻谈
2024-07-21 00:16:58
案件时间线:
📅 2021年12月9日上午:患儿尹某因腹 痛,在父母陪同下,前往A医院门诊就诊。检查完毕后,A医院开具了药品,但患儿服药后病情未见好转。
🌙 当晚,心急如焚的家人带患儿转至B医院,经诊断确诊为肠系膜淋 巴结炎,并接受输液治 疗后返回家中。
📅 12月11日上午:因腹 痛持续几天未缓 解,尹某父母再次紧急前往A医院急诊。初步诊断为急性肠系膜淋 巴结炎伴盆腔积液。
🕒 当晚21:10,患儿病情急转直下,出现惊厥、烦躁等症状,随后经儿科会诊转入儿科,继而转入重症医学科进行监护治 疗。
🕛 00:20,患儿陷入昏迷,心率、呼吸无法监测,经全力抢救无效,于01:34宣布临床死亡。
💔 患儿离世后,其父母悲痛之余,决定委托我律所律师代理此案,寻求公正。
🔍 我方律师迅速响应,邀请医 疗专家对病历进行深 度分析评估。评估结果显示:
👉A医院首 次门诊未按规定书写病历,存在过错,可能延误了早期诊断与治 疗。
第 二次就诊时,A医院对患儿病情变化认识不足,观察及处置不当,错过了zui佳抢救时机。
👉同时,B医院在就诊登记及病历书写方面亦存在管理漏洞,对早期诊断及治 疗可能造成一定影响。
🔬 诉讼过程中,我方申请了医 疗损害司法,鉴定意见明确指出,患儿死亡系其自身疾 病与A、B两院诊疗过错共同作用的结果,二者责任相当,但A医院过错更为显著,为主要责任方。
👩⚖️ 法 院审理后认为,两家医院均存在诊疗过错,且与患儿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判决A医院承担40%的责任,赔偿患方经济损失352,371.2元;B医院承担10%的责任,赔偿88,09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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