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死亡究竟是因为癌症还是因为胃镜检查?
云南立刻谈
2024-07-19 10:55:10
⏯2022年9月13日,郑某因“腹 痛七天”到诸城市某医院处就诊并住院治 疗,入院诊断为腹部种物
⏯9月14日行胃镜检查,镜下见胃底大量食物潴留,镜下诊断胃癌?胃潴留。
⏯检查结束后郑某胃内容物反流发生误吸,血氧饱和度进行性下降,医院立即予气管插管、面罩吸氧等抢救,给予吸痰、反复生理盐水冲洗气道,甲强龙冲击下,郑某血氧饱和度进行性上升
⏯9月15日,郑某出现呼吸衰竭
⏯9月16日转院至某医学院附属医院,入院诊断为胃恶性腫瘤、吸入性肺炎、胃潴留。在该医院住院29天后死亡,病历中记载死亡原因为呼吸窘迫综合症(重度)
⏯经家属申请,一审法 院委托山东东岳司法鉴定中 心进行鉴定,该鉴定中 心于2023年8月17日出具司法鉴定书,认为诸城市某医院存在以下过错:
✅(一)医方对患者行无痛胃镜检查前上腹部增强CT显示胃腔明显扩张,提示存在患者大量胃潴留,幽门存在梗阻胃排空减慢。医方对患者进行无痛胃镜检查前对大量胃潴留未关注,对于幽门梗阻患者应禁食时间延长,必要时术前洗胃;在胃镜见胃底大量食物潴留情况下未及时采取有 效防范措施如抬高床头、胃镜下抽吸或胃管引流胃液。医方未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存在过错
✅(二)患者反流发生误吸的内容物较多,气管插管、面罩吸氧是改 善低氧血症的重要治 疗手段,对于吸入的胃内容物仅给予气管导管下生理盐水冲洗气道,未在纤维支气管镜引导下吸净误吸的胃内容物及尽早行支气管肺泡灌洗,存在过错。
👉对于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山东东岳司法鉴定中 心认为:医方的过错与患者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力大小为次要原因。
✅针对诸城市某医院的异议,山东东岳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询陈述,法 院认定鉴定意见书合法有 效,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并无不当
👉一审法 院根据鉴定意见书及鉴定人出庭质询的意见,综合本案来看,死亡后果从本质上而言主要是由于患者自身存在的胃恶性瘤及双肺纤维化等或者限于当时医 疗水平因素造成,医 疗过错行为仅在损害后果的发生或进展过程中起到了促 进或者加重作用,酌定医院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为40%。
👉一审判决诸城市某医院赔偿郑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490564.9元
👨⚖️2024年2月27日,此案经二审后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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