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按扁桃体炎常规治疗也耽误病情吗?

云南立刻谈 2024-07-18 17:29:11
⏯2022年5月26日18时,家住农村的3岁女孩小孙,因发热被父母送至县医院就诊并进行了血常规化验; ⏯27日21时,小孙再次因发热到县医院,该医院对小孙进行地 塞米松鳞酸钠、喜炎平、单鳞酸阿糖腺苷、鳞霉素钠静脉滴注治 疗; ⏯之后连续3日,小孙都被带到该县医院接受治 疗,方案中用药与第 一天均一致。 ⏯5月31日9时许,情况不见好转的小孙只得在县医院急诊办理入院,被初步诊断为: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急性颈部淋 巴结炎。 ⏯县医院对小孙进行全 面各项生化检查后,对其进行头孢呋辛钠、喜炎平静脉滴注治 疗; ⏯6月1日,小孙颈部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显示,咽后壁颜色中度充血,双侧扁桃体三度肿大。后医方采用单、鳞酸阿糖腺苷、维生素C静脉滴注治 疗; ⏯6月2日上午,血常规检查显示小孙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的临床诊断,并对其进行人免 疫球蛋白静脉滴注治 疗; ⏯下午13时许,小孙突然出现腹 痛,家长给予开塞露10ml直肠用药,排便后小孙出现抽 搐,颜面青紫、双手握拳,县医院即刻进行抢救,14时30分小孙经抢救无效死亡。 ⏯同日,小孙的父亲在《医 疗事故争议中尸体解剖申请》上签字,同时委托吉林某司法鉴定中 心对小孙死亡原因和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小孙父母要求县医院赔偿未果后,遂提起 诉讼。 ⏯20223年,法医病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小孙因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至脑膜炎、心肌炎等严重并发症而死亡; 👉申请重新鉴定后,鉴定意见认为县医院存在病历管理瑕疵、辅助检查不及时与缺项、部分临床诊断不规范、临床抢救措施不得力等诊疗过错;该诊疗过错与被小孙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其参与度分级为次要因果关系。 👉法 院经审理后酌定县医院承担30%赔偿责任。 👨‍⚖️2023年5月12日,吉林某县医院被判赔偿小孙父母一家各项损失共计2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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