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置信!”河北秦皇岛,3名男生将同校2名低年级女生关到酒店内,轮流猥亵80多分钟,期间还买了计生用品,结果,因为年龄等问题,只有1人被追责,行政拘留10日。家属网上喊冤,要求追究3名男生的刑事责任!这事你怎么看?
据有关报道称,2名少女被同校3名高年级男生轮流猥亵,因涉案3名男生均未满18周岁,只有一人被处罚,行政拘留10日。
事后家属向有关媒体喊冤,称应该追究涉案男生的刑事责任。其称,受害两名少女一个是15岁的小可(化名),一个是13岁的小丽(化名)。事发当日,学校在组织学生出去打针时,遇到同校两名高年级学生杨某某和袁某某。
杨某某和袁某某带着她们吃了饭,随后被邀请她们去打台球,期间她们害怕被老师发现表示想回学校。又被杨某某和袁某某强行拉上出租车,连哄带骗带至酒店。
据小可与小丽家属称,在出租车上,杨某某和袁某某就对不满13岁的小丽动手动脚,随后将小丽和小可带至酒店后,锁上门,对她们实施了长达80多分钟的猥亵,强制搂抱、伸舌头、压制、抱摔、强行触摸隐私部位等行为。
期间,一名男生封某某也中途参与其中,袁某某还通过外卖购买了一盒计生用品。事后还威胁小可和小丽如果说出去就会“传死”她们。
因为二人告诉给父母,家属当晚便报了警,可令家属万万没想到的是,3名男生只有杨某某一人被行政拘留10日,17岁的袁某某因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不予执行拘留,15岁的封某某因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不予执行拘留。
家属认为,“本案明显有强制猥亵、公共场所猥亵(出租车)、聚众猥亵、强奸以及轮奸的前期准备(开房两间,通过外卖购买避孕套)等情节,例如小丽13岁未满14岁,应属于强制猥亵儿童,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我们家属以刑事案件报警,当地却将此案定性为普通治安案件。”
有记者就此事致电当地警方,工作人员称,本案已结案,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当地妇联也称曾收到此事的举报,非常重视,会共同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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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涉事3名男生的行为该如何定性?治安违法还是刑事犯罪?
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违背他人意愿,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该行为有一般违法和犯罪之分。前者规定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即“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10日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15日拘留。”
后者规定在《刑法》第237条,即“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就是行为人是否采用了暴力、胁迫强制手段,受害人的年龄以及侵害受害人隐私程度以及给受害人造成的影响等等方面考虑。
拿本案来说,如果小可和小丽的家属所说属实,那涉案3名男生的行为已然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而不同于猥亵,强奸的目的是发生关系。而猥亵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可以称之为强奸的前期过程。
具体到本案,如果袁某某确实购买计生用品,主观上具有与受害女孩发生关系的目的,就不应该以强制猥亵或者猥亵儿童罪论处,而应当以强奸未遂论处。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4-16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2-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具体到本案,如果按照强奸未遂论处,最小的封某某也已经15周岁,已经到达了刑事责任年龄。换句话说,如果家属所说属实,3名涉事男生都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任何案件都要讲证据,不能偏听偏信,但是此案涉及到多人,很难串供,换句话说,家属所说是否属实其实很容易调查清楚。
那到底是家属被有目的故意夸大事实?还是说确实蒙冤,笔者涉及到多名未成年人,多重视都不为过!应该调查清楚!
黄先生
怎么看?法律给不了,我自己去取,不过一命而已
醉最迷人 回复 01-09 10:03
和家人有啥关系,离婚,净身出户,身无分文,直接就干!家人一分钱也不用赔偿
用户10xxx12 回复 醉最迷人 01-09 12:23
离婚对方一样找你家人,离婚什么的只是一张纸而已,除非你把对方全杀光,以后有指点你家人的你也要杀光
AA 无所谓
法律应该改一下,像这种强奸类的,不以18岁为条件,应该一视同仁
用户12xxx92 回复 01-09 22:50
强奸14岁就能判了。。。文章里面是说的猥亵。。。[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你是珍贵的存在 回复 01-10 00:10
啥也不是!
L-先生
让他们全家连狗都不留
坚不可摧
醉驾致人死亡最多十五年 酒驾七年
脂香缭绕 回复 01-09 15:06
不需要醉驾,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就行
残梦 回复 01-09 14:59
跟我哥们一个想法,前年过年是就这样说的
用户14xxx93
未成年人不入罪,那就让监护人同罪,毕竟子不教父之过[滑稽笑]
唐吉诃德彪 回复 01-10 04:10
[滑稽笑]这得看受害者是谁了
无悔一生
年龄不是逃避责任的理由,应该更改法律了
用户16xxx51
这种禽类,重判
用户10xxx73
不要把保护当作恶人的免罪金牌 特殊情形性质过于恶劣的案件保护必须无效!法律必须进一步完善 。利用孕妇、未成年人身份主动犯罪的 特殊身份不可以作为免罪金牌,因为被欺骗而被动犯罪适当减免
港湾
这种人不能以未成年人保护为由不予追责,很多所谓的未成年人,其恶,坏,甚于成年人。
千山暮雪
一把剪刀就能解决法律解决不了的事!
Zdkk
年龄不是犯罪者的保护伞,挡箭牌
李俊杰大浪涛沙
应该修改刑法,不再年龄未满十八,而是以性成熟年龄来算
小鱼儿
想到电影少年犯,现在怎么会就这么轻松放过?这样这几个男孩子是不是就觉得只要年龄不到犯事儿就没关系?这不是纵恶?还有他们几个人一起,已经是聚众那啥了吧,情节更加恶劣,不严加判罚真的是又给社会增加几个毒瘤,而且其他孩子要是有样学样呢?我看警察也要追究渎职罪
天下奇谭
法律不能解决的问题,只有用勇气去解决了[笑着哭]
〆壞小ぜ孩ぁ
人渣和包庇者就应该凌迟
打酱油路过
因为一个18岁的界限,造成的悲剧还少吗?早就该取消了
Hub
这就是家庭教育的问题,跟未成年与否无关。18岁前不判,可以先判后减啊,比如10年,减去到成年的年头,最后判个8、9年
用户18xxx86
必须判! 如果按现有法律,可以备案,年龄到了执行。
用户10xxx10
法律该与时俱进进行修改,把年龄重新定义。
双标可耻
学校组织的活动,学校监管有问题。酒店入住不合规,酒店有问题。如果起诉,这两个机构也一起。
东哥ing
未成年酒店怎么登记入住,严惩
看不见的
建议犯罪嫌疑人全家上征信系统
林哥
这么判,以后惨剧发生的概率很大
年华
12岁就可以定罪执行,现在的孩子都早熟,可以参考一下国际的通行做法
用户10xxx85 回复 01-09 18:35
你觉得他们会认为自己比美国,比欧洲差吗????会学别人的吗????
莫问
这是真的假的?明显是量刑不当
成爸
小的时候就这种德行,再大点对社会危害得多大!严惩
_______ 树ゝ
三起灭门碎尸案
用户10xxx32
保护未成年罪犯,就是对受害人犯罪。
DanielZhou
没收作案工具,沙漠种树10年
5plus5
少年犯轻者教育加监护人代过受罚,重者延期至16岁或18岁审判上刑。
Y Feel Me
草。都踏马十七了还不判刑
OUT-man
看来时机还不成熟
雾里看花
聚众强制猥亵比较合适,十六周后不满十八周除死刑外负全面刑事责任
李黑李不白
这几个男的,家里什么排面?这换了老百姓的孩子都是应该审判送少管所的。
大头
直接用阉割牛的手段阉割
用户17xxx52
今天敢猥亵女孩,明天就敢杀人,建议直接枪毙
美满 晴天
事实证明,恶魔不分年龄[横脸笑]
听雨
法律可以改了
小依潼
这些小女孩都没有父亲?是男人就做个男人!
囡囡乖乖
未成年人犯罪成本太低了!!!!!!!!!!!!!
大军
国家应该设立少年教养,现在孩子太早熟,这种现象层出不穷,而且越来越早熟,设立少年教养院势在必行啊
用户51xxx12
这不要他全家命,我都没脸当爸爸!
大黄人
这些混蛋不坐牢?应该连他们的父母连坐,都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一往无前
不满十八岁就没事了?要不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想管,要不就是背后有人!
用户11xxx58
把三个男孩爹阉了呗
笑看江湖
施以宫刑
明月无双
法律专家出来说两句
阳光灿烂的日子
这要是在美国,会怎么收拾三个畜生?
用户58xxx09
涉及学校就是学校有自己的法律
青衫白马少年郎
请问剁三根小鸡判几年,在线等,急
qwer
河北的公安有问题吧
用户10xxx85 回复 01-09 18:36
那些算人吗?
小萌新不OK
涉嫌包庇
武昌王
13岁,还能补救,花个半年去练练武术,然后上去直接给他阉了,反正未满14周岁不予处罚!
用户10xxx41
只要懂得干这事了都是成年人了,法律可以制裁了
刘哥传说
不行政拘留,可以没收作案工具物理阉割
呜呼啊哈哈
家里钱给到位了
打到一切牛鬼蛇神
吧这三个拉几一刀一个
Aaron
能做成年犯罪的事实,就应该用结果反推刑事责任,儿童能做出此等犯罪事实吗?说明心智成熟应该按成年犯罪处理!
平凡小人物
人间地狱,人间就是地狱,人类就是魔鬼………
十几亿
酒店也要查处!
那天
是我的女孩,我不打残那三个不为人父
欢乐抖
应该是家里有钱吧,不然不会这么嚣张
晚照对晴空
怎么看?拿手机躺床上看呗?我就后悔上学那会没熟读法律[抠鼻]
逍遙紅塵
人渣
用户10xxx37
哪天的事没听说呀
¥^o^
法律给不了的公平自己干吧
注定风是不羁的旅人
少管所??做什么的?
sharpsword
阉了
勇者逗饿龙
公布这几个出生家属工作情况
空城旧梦
应该改成10岁
思念太长我们放手
现在怎么了?想讨一个公道,都到了必须在网上讨公道的地步了吗?
狗屎
妈的,现在未成年人年龄界限忒该改改了
笑看海市
现在孩子发育早,有的10岁的孩子已经很成熟了12岁以上就应该负刑事责任。早该改一改了。
社恐人核蔼可氢的微笑
为人父母,你今天怂了!你这辈都毁在这件事上。你要么对孩子抱有愧疚之心,要么强调没有什么大事逐渐利己偏执。
BJF666
一脚油门的事儿 保险够赔 意外事故
一叶轻舟
过去的少年教养院取缔了吗?
玉兰树
代履行
用户10xxx52
现在没有少管所啦。
孤独的狼
警察的女儿
开心
家里有关系
冬天的雪
这酒店有问题
冰枫
如果我是那两个女孩子的父亲 我就阉了那三个兔崽子 给他们留下一辈子阴影 法律给不了的公平 我自己去取。。
无畏
追究酒店责任!!!
用户10xxx85
事情教育了我:我感觉我18岁是个好少年亏大了,也为广大青少年提了个醒,这样干没事的[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89xxx65
可杀
用户16xxx24
杀杀杀
老框
北方16、17岁的男孩可不是南方“小土豆”能比的……
和谐
他还是个孩子哈哈哈
yang
这样的小孩不直接弄死他们,抓住他们慢慢弄死
用户13xxx34
法律有待完善啊,10岁都懂得是违法事
没事瞎溜达
扯犊子!不满18周岁就免于法律处罚?懂法吗?化学割了!
落寂山林
如果是我的女儿,我就送那些渣渣去该去的地方,自古艰辛唯死而已
田纳西河的忧伤
喝酒开车撞死呗
只愿存在于你的世界里
除非威胁,强行捆绑,不然那些女生怎么会跟他们去酒店?
成双
主观恶性犯罪不该限制年龄
光阴似箭
未成年人因该重新定义了
阿玄
嘎荔枝
溪溪
警察不对劲啊?不会是。。。
用户10xxx66
有些事要趁早
寒冰
犯罪要趁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