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货车司机与妻子结婚16年,期间因为工作原因与妻子聚少离多,结果发现妻子

可曾听闻黑和尚 2024-01-05 12:38:18

江西上饶,货车司机与妻子结婚16年,期间因为工作原因与妻子聚少离多,结果发现妻子出轨也就罢了,3个女儿也全部非亲生。随后,他怒不可遏拿着亲子鉴定去妻子娘家找妻子讨说法,与丈母娘发生争执导致丈母娘摔伤,差点又被判刑。随后不久,出来后,又被妻子拿闪光雷砸家。网友:太惨了!(来源:极目新闻等)

据悉,男子陈某与妻子余某结婚已经16年,是名货车司机,常年在外跑车,一个月回家也就两三趟。其妻子余某则负责在家带孩子。

2021年底,其妻子余某提出要出去与人一起做工程,陈某见自己阻拦后,妻子余某还是多次外出,对妻子余某产生了怀疑,后趁余某不备给余某的手机设置了位置共享。

随后不久,他在查看妻子余某的定位时,发现定位显示是一家宾馆,于是连夜赶去蹲守,蹲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早发现妻子与另一个男人一同走出宾馆。

陈某当时就怒了,冲上去理论与于某理论,后在回家后又与余某大吵了一架。

当日,余某便带着小女儿去了娘家,失去联系。陈某于是怀疑,小女儿非亲生,想办法给小女儿做了亲子鉴定,结果确认小女儿并非自己亲生。

他本以为自己有3个女儿,没了小女儿,还有大女儿、二女儿,结果鉴定报告显示大女儿、二女儿都非其亲生。

陈某当时的心情可想而知,随后拿着亲子鉴定结果去丈母娘家寻找余某,讨说法,结果过程中与丈母娘发生争执,导致丈母娘摔倒,致轻伤二级,被刑拘。

后向丈母娘赔偿后,取保候审。虽然事后,检方认为其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决定对其不起诉。

但是他想到自己的悲惨遭遇,于是将此事曝光到网上,结果其妻子余某在采访中,反怼:“他做的事情就不是男人,孩子叫爸爸十几年,说不认就不认,哪有这样的”“血缘关系重要么?”“我不认为我出轨!”“孩子是不是亲生,对他来说重要么,明明是他不行”!

很多人可怜赵某的遭遇,纷纷为赵某发声,斥责其妻子的不道德行为。谁料没过多久,余某气急败坏,为了报复赵某,直接在赵某家中扔了两个36响的闪光雷,不仅家里砸得一塌糊涂,还将其8旬老父亲吓得不轻。

目前,虽然余某因损害赵某财物被治安处罚,但是赵某觉得妻子余某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于是决定委托律师为自己讨回公道。

···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赵某该如何维权?

首先,从民事角度而言,赵某婚内出轨,明知自己所生3个孩子均非赵某亲生,故意隐瞒实情,致使赵某误将3个孩子视为亲生儿子抚养的行为,在法律上来说,其实属于典型的欺诈性抚养行为。已然违背了基本的“诚信”准则,构成侵权。

赵某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并要求余某返还3个孩子的抚养费用。

其次,余某婚内出轨且与他人连续生了3个孩子,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与他人还以“夫妻名义”生活,这种情况还可以追究余某和第三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中,当事人间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当事人主动地通过举行仪式、宴请宾客等形式向亲朋好友表明双方的夫妻身份,以夫妻的身份参加各种人际活动,如以夫妻的身份参加聚会、旅游、填报身份信息表格等活动,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等等,这些都可以作为以“夫妻名义”认定的证据。

再次,如果已经有证据表明余某拿闪光雷炸家的行为,构成犯罪,警方以罚代刑,赵某可以向检方申请监督。而如果没有证据表明余某拿闪光雷炸家的行为构成犯罪。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赵某还可以自行收集证据,提起自诉。

最后,雪泥鸿爪、雁过留痕!赵某现如今已经委托律师介入,相信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一定能够搜集到有力的证据,为自己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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