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开阳,小舅子将老婆、孩子接到丈母娘家玩耍,男子随后自行前往,次日,孩子玩耍时

可曾听闻黑和尚 2024-01-04 12:50:56

贵州开阳,小舅子将老婆、孩子接到丈母娘家玩耍,男子随后自行前往,次日,孩子玩耍时不慎掉入外婆家中的沼气池溺亡,男子不能释怀,一纸诉状将妻子、小舅子、丈母娘告上法庭,索赔80万元。法院这样判!(来源:红星新闻)

据悉,该案发生在去年年初。事发当日,男子小舅子将男子妻子和1岁5个月大的儿子接到男子丈母娘家玩耍。男子得知后,自行前往丈母娘家。

次日,男子儿子在外婆家中玩耍时,不慎掉入沼气池中溺亡。

事发后,男子不能释怀,认为如果不是小舅子将儿子带到丈母娘家,如果妻子看好孩子,丈母娘做好防护,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先是报警,要求追究小舅子等人的刑事责任,未果后,又一纸诉状将小舅子、妻子以及丈母娘告上法庭,要求3人承担儿子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80余万元。

[安律说法]

那男子的小舅子、妻子以及丈母娘要不要承担责任呢?

本案属于生命监控权纠纷。适用《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的一般过错原则,即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判断男子的小舅子、妻子以及丈母娘要不要承担责任,关键是看3人是否存在过错。

过错是指行为人是否具有违反先行义务、合同约定或是公序良俗、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行为的故意或者过失。

具体到本案,就男子的小舅子而言,虽然将男子妻儿接到男子的丈母娘家中,但是该行为仅会产生护送期间的注意义务,男子小舅子将男子妻儿送达目的地后,该义务就已经消失。

另一方面来说,男子小舅子并非孩子的监护人,男子与其妻子也并未将孩子交托小舅子照看,小舅子也没有临时监护的责任。故此发生这样的悲剧,男子不能赖在小舅子身上。

就男子妻子而言,男子与妻子同为孩子的监护人,负有相同的权利与义务,事发当日,男子也在丈母娘家中,不能将照看孩子的责任,全部推在妻子身上。

同时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夫妻之间财产是混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7条,承担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1091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具体到本案,男子未与妻子离婚的情况,即便妻子有错,男子也是不能单独要求妻子承担赔偿责任。

就男子丈母娘而言,在男子与妻子均在场的情况,男子丈母娘与小舅子一样并无监护责任。但是男子丈母娘作为沼气池所有者,对沼气池负有谨慎管理的注意义务。

具体到本案,审理法官经现场勘察,发现该沼气池已修建多年,且井口无井盖,认为男子丈母娘疏于管理,导致沼气池存在安全隐患,最终导致悲剧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

结合男子与妻子未尽到监护责任的事实,最终酌情判令男子丈母娘向男子赔偿2万元,驳回了男子的其他诉请!

最后,对此,有人说,父母在场怪小舅子、外婆,真是绝了!就是法院判了2万元,拿得安心吗?

也有人说,估计男的早就想离婚了,只是借题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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