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取消食品摊贩经营“现榨饮料”限制

之桃评职场 2023-12-22 12:11:23
修改食品摊贩禁止经营品种和有关表述 将原《通告》“五、禁止食品摊贩经营生食水产品、生鱼片、凉拌菜、色拉等生食类食品和不经加热处理的改刀熟食,以及现榨饮料、现制乳制品和裱花蛋糕。”修改为“四、禁止食品摊贩经营生食水产品和不经加热处理的改刀熟食,以及生鱼片、凉拌菜、色拉、现制乳制品和裱花蛋糕。” 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删除“现榨饮料”品种。目前,本市对食品摊贩管理有了明确的要求,制售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特别是现榨饮料自动制售设备也在不断升级,现榨饮料食品安全有了更好保障。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明确食品摊贩在划定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经营,食品摊贩开始经营前,要向经营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信息,并取得《上海市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公示卡》,且对食品摊贩的经营条件明确了细化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从事制售“现榨饮料”也有具体要求。因此,结合当前发展状况,取消食品摊贩经营“现榨饮料”的限制,参照上述标准和要求,通过事前登记审核以及事中事后监管,也能保证现榨饮料食品安全。二是在现行食品经营许可项目分类中,凉拌菜、色拉属于冷食类食品,不属于生食类食品,因此,将相关禁止经营的品种调整优化顺序进行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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