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的三种组织形式|创投学习干货
之桃评职场
2023-12-14 12:24:43
1️⃣ 目前,市场上主流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有三种:公司型、有限合伙型和契约型。
2️⃣ 公司型私募基金设立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公司法》及相关配套规定,其最大特点在于有限责任制,所有投资人均作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公司型基金的重大事项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机制作出决策。由于《公司法》立法较早,相关规定也较为完善成熟,因此公司型基金的模式在市场上较为容易被接受。但公司型私募基金也存在缺点:1.先退出项目的本金返还投资人需要按减资操作,涉及到修改公司章程债权人公告和工商注册变更等手续:2.根据《公司法》,公司型基金的清算程序较为复杂,3.对于其个人股东而言,公司型基金存在双重征税的弊端,需考虑公司层面的税负和投资者(股东)层面的税负成本。
3️⃣ 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是指根据合伙协议而设立的基金,其主要法律依据是《合伙企业法》及相关配套规定。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最大的特点在于区分GP (普通合伙人) 和LP(有限合伙人) ,各自承担不同的权利义务。其中,GP负责执行合伙事务,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LP不负责合伙事务的管理,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该等组织形式的优势在于:1.可采取灵活的基金缴付安排和退出分配安排:2.合伙人间可约定符合行业特点的、灵活的收益分配方式:3.合伙企业层面没有企业所得税,税负由合伙人承担,可以避免双重征税。
4️⃣ 契约型私募基金是指通过投资人和管理人签署一系列法律文件并借以形成委托受托管理法律关系的一种集合投资模式。契约型私募基金相比于公司型、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最大特点在于投资人和管理人签署相关基金合同,基金即告设立。契约型私募基金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不存在独立法律实体,不需要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运营便捷且成本较低。并且,契约型基金虽无实体,但也可以约定治理结构,例如投资人可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行使表决权。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投资人退出亦十分灵活,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转让、赎回基金份额即可实现退出。
5️⃣ 目前实践中绝大部分基金采用的是合伙企业这类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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