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睢宁县钱县丞临时代管县里的政务。当地老规矩:如果路上发现无名死尸,官员前去查验的时候,出事地方的当事人若拿出八千文钱送给当官的,这事就能草草了结。
有一天,一个村子来报案,说有人投河死了。差役就把这个老规矩告诉了钱县丞。钱某前去验尸,见尸体身上并没有伤痕,就下令就地把死者掩埋。
回到临时行馆后,差役把那笔照例该送的八千文钱送了进来。钱县丞刚要收下,却看见这些钱是用红绳子串着,颜色鲜亮,心里觉得奇怪,就问差役缘故。
差役说:“那户人家本来很穷,根本拿不出这笔钱。实在没办法,就把一个女儿卖给邻村人做小妾,得了二十四千文。因为是卖身喜钱,所以才用红绳串起来。”
钱县丞一听,心想这钱是被逼出来的,实在不忍心收。他立刻把村里人叫来盘问,大家只好如实说了实情。
他又把买女孩的那人叫来,开导说:“我要是收了钱,等于逼着人家卖女儿,这是不仁;你趁人家急难之时买走姑娘,这是不义。这钱我绝不要,你赶紧把姑娘送回去!”
那人连连答应。钱又问卖女儿的那户:“剩下的钱还在吗?”
对方说:“都被衙门里的差役吃喝赌钱花掉了。”
钱县丞要差役们把钱追回来,可那些人早把钱挥霍分光了。钱县丞慨然对买主说:“这笔钱,我来赔你!”
他自己拿出二十四千文还给那人,让父女回家,案子这才了结。
没过多久,钱县丞背上生了恶疮,昏迷在床上。梦里有两个穿青衣的差人把他领到一处,殿阁高大雄伟,上面坐着一位冥王。
冥王对他说:“你本来阳寿已尽,好在做过一件大善事,可以抵过死劫,你知道是什么事吗?”
钱某茫然不知。冥王就让判官拿善恶簿给他看,上面记的,正是当年出钱赎救弱女那件事。
判官禀报:“这件功德很大,按律可以延寿十二年,官做到五品。”
冥王点头,叫青衣人送他还阳。一觉醒来,背上的恶疮居然一下子好了。
从那以后钱县丞一心行善,赈济饥民、掩埋无主棺木这类事,他都主动捐钱去做。后来果然被举荐升为同知(正五品)。
等到十二年期满,背上的恶疮又发作了。家人忙着准备后事,心里还抱着希望,安慰他说:“大人从前一件善事就能添寿,这些年又做了那么多好事,说不定阴间还能再给您加寿呢?”
钱县丞笑着说:“不是这么回事。从前那件善事,我是没想着求回报,自然而然去做的,所以阴间看重。后来这些善事,我心里多少存着‘行善求福’的念头,恐怕阴间未必看重。这次是寿数到了,逃不掉的。只不过,有心为善,到底也和存心作恶不一样;福报,或许留到来世吧。”
没过几天,背疮溃烂,钱某去世。
当初被赎回的少女,早已平安长大,嫁得良人,阖家安稳。听闻钱公仙逝,她携家人远道而来,跪在灵前祭拜,感念若非当年钱公一念仁心,自己早已沦落,一生命运尽毁。
乡中父老时常闲谈钱公一生际遇,纷纷感慨天道公允。当地官吏听闻此事,皆深受警醒。自此睢宁一带,官吏少借公务苛索百姓,乡里风气焕然一新。
数年后,有人夜宿郊外古寺,深夜恍惚望见夜色中,一名身着五品官服的儒雅官员,缓步云端,神色淡然。寺中老僧言,此便是钱县丞。他虽寿数已尽,无缘再增阳寿,然一生积善无数,无心之德根基深厚,终得善果,死后位列善神,护佑一方百姓平安。
备注:出自《续子不语》。袁枚不是论证“行善必长寿”,反而点破无意之善最真,求报之善虽已落私心亦远胜无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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