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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男子花1440万,买了套245平的江景大平层,销售拍胸脯保证,手续齐全

浙江杭州,男子花1440万,买了套245平的江景大平层,销售拍胸脯保证,手续齐全、现房无风险,还签了三方协议,承诺过户出问题一定会担责。谁知,男子交完钱签完合同,对方却一直拖着不办过户,男子一等再等不见动静,找律师一查,竟发现房子早就被抵押给了银行。男子顿时懵了,房子虽然住着,但产权却拿不到,上千万资产悬空,男子咽不下这口气,要求过户,或者退房索赔。但开发商态度嚣张,多次协商无果后,男子一气之下告上法庭。

梅先生常年在山东工作,一家人是温州人。为了方便孩子在上海读书、往返居住,他特意在杭州买了套房。

他看中了杭州上城区一个高端楼盘,小区位置优越,环境优雅。

为了让孩子住的舒心,他选了40层的江景房,足足245平,层高4.8米,装修档次很高,躺在床上就能直接眺望钱塘江。

这套房子高端大气,价钱自然不便宜,一平近6万,总价高达1440万元。

梅先生有些犹豫,但销售拍着胸脯向梅先生保证,房产所有手续、公证书全都齐全,完全靠谱。

而且,楼盘总共153套房,已经卖出近130套,入住率很高,又是现房交易,没有任何风险。

这下,梅先生彻底放了心,签了购房协议。

为了双重保障,双方还签了三方协议,丙方公司明确承诺:如果房子出现过户问题,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给足了梅先生安全感。

按照合同约定,房子去年11月正式交付,交付后60天内,必须完成产权过户。

可真等到交房结束,事情彻底变了样。

入住大半年,过户事宜一直搁置,对接的第三方公司始终各种拖延、不配合办理手续。

梅先生心里越等越不安,眼看着超期太久,今年5月,他准备找律师起诉维权。

可律师去房管局一查档案,这套价值千万的江景房,竟然早就被开发商抵押给了银行。

梅先生彻底懵了,买房全程,没有任何人提前告知房屋存在抵押。

如果早知道产权有问题、被抵押锁定,涉及巨大风险,他打死也不会花一千多万买这套房。

得知真相后梅先生气炸了,自己花光积蓄买的房子,看似住进豪宅,实则只有不确定的居住权,没有真正的产权保障,随时可能出意外。

眼看梅先生准备起诉,开发商负责人石总主动出面调解,安抚梅先生,承诺7月底彻底办结过户手续。

他还拍着胸脯保证,如果这套房解押过户办不下来,就用自己名下楼上的其他房产兜底解决。

梅先生选择再次相信对方,安心返回山东工作。可到了7月底,对方又食言,说方案行不通。

之后就是无休止的画大饼、找借口推脱。

8月份,石总又说可以用其他房产做抵押担保,可拖了一个月,又改口说是自己母亲不同意签字。

反反复复的敷衍拖延,让梅先生彻底心寒。

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过户逾期超过90天,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需承担200万违约金。

如今梅先生进退两难,这套1440万的房子,只有居住权,没有合法产权,抵押未解、隐患极大,相当于巨额资产悬空,毫无保障。

他现在诉求很简单,要么尽快办好合法过户,要么正常退房,对方承担违约赔偿。

记者尝试联系卖房的吴总,电话始终无法接通、短信也没有回复。

随后,记者又陪同梅先生找到项目负责人石总,对方态度强硬,声称这只是他和梅先生的私人纠纷,随后就让工作人员把记者请出办公室。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二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卖房的时候,开发商故意不提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这件事,而且,合同约定了过户时间,到期却迟迟办不了过户,已经构成违约。

梅先生既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尽快解押、完成过户;也可以按合同约定解除购房合同,要求退还全款,并且主张200万的违约金。

另外,三方协议写了丙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梅先生也可以一并起诉这家公司,一起追责。

双方彻底谈崩,目前梅先生不再协商,已经正式走司法起诉流程,坚决维权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