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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不起就别玩!四川成都,一男子连续缴纳十几年的重疾保险,十年后被确诊结肠癌,出院

玩不起就别玩!四川成都,一男子连续缴纳十几年的重疾保险,十年后被确诊结肠癌,出院后男子申请理赔86320元,谁知公司转头就给拒绝,理由是其父亲十五年得过癌症,属于遗传性疾病,可以免责,男子不干了,一气之下将公司起诉到法院!

事情要从2011年说起2011年7月,肖某18岁。那一年,他母亲给他投保了泰 康 健 康 人 生 重 疾 终 身 保 障 计 划。

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每年缴2000元保费,缴费周期20年,重疾保额86320元,保障责任里明确包含恶性肿瘤。

此后十几年,肖家的保费一次没落下,连着缴满了十年。

2026年8月,肖某身体不舒服,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出来:降结肠恶性肿瘤,同时还查出另一项“家族性息肉病”。

出院后,肖某把全套病历材料一份份整理好,向 保 险 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要求按合同赔付86320元重疾保险金。

谁知道等来的不是赔款,2026年9月3日,肖某收到保险公司出具的理赔决定通知书,结论是拒赔。

理由是肖某这次患上的癌症关联遗传性疾病,符合保险合同里的免责条款,所以不予理赔。

那"遗传"这个结论是怎么来的?依据是肖某的父亲在十五年前曾经确诊过癌症。

这中间,保险公司没有安排肖某做过基因检测,也拿不出医学层面的确诊证据。

仅凭家族里有人得过癌症,就直接把肖某的结肠癌判定成了遗传性疾病。

可这份重疾险的条款里,并没有明确把降结肠恶性肿瘤、家族性息肉病列入免责的遗传性疾病范围。

保 险 公 司 单方面自行判定疾病的遗传属性,缺少保险合同作为支撑,这样的推断,担不起拒赔的分量。

后来有医学专业人士解释结肠癌只有一部分类型属于遗传性肿瘤,不能简单依靠家族有没有患病史就直接下结论。

要确定一种肿瘤到底是不是遗传性疾病,必须依靠基因检测的结果来判定,仅凭家属病史做主观推断,站不住脚。

保险公司拿"遗传性疾病"这类专业医学概念拒赔,至少要过两道关:要证明在投保的时候,已经针对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尽到了明确的提示和说明义务。

要有充分的医学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所患疾病确实属于合同里列明的遗传性疾病。

如果公司仅仅依靠家族病史去推测,证据跟不上,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它的拒赔主张。

2026年9月22日,泰 康 人 寿 四 川 分公司对此事作出回应,表示相关医学认定应当由专业医生来判断,案件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保险法》第17条第二款: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免责条款不是写进合同就自动生效的,它自带一个前提条件——保险公司必须把"哪些情况不赔"讲清楚、说明白,还得让投保人注意到,如果没做到,条款写得再清楚也等于没写。

本案中,保险公司想用"遗传性疾病"拒赔,先得证明当年投保时,这一条已经向投保人和家属明确说明过。

说清楚了,才有往下谈的资格,说不清,免责条款本身就失去了效力基础。

再加上疾病到底算不算遗传性,需要专业医学证据来支撑,光靠一份家族病史撑不起来。

这两道关,任何一道过不去,拒赔的理由都很难立住。

事后不少人看完这件事感慨,买保险最怕按时缴费,出险却遭到拒赔。

对此,你觉得 保 险 公 司 仅凭家族病史拒赔合理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看法。

案例来源:湾区财经传媒 2026-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