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必须为湖南武陵区法院点赞!
男子婚后养育儿子3年,发现孩子并非自己亲生,随即起诉离婚,并诉请返还彩礼、抚养费与精神赔偿。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女方全额返还4万彩礼,返还抚养费、医疗费9.7万余元。
加上鉴定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赔付19万余元。
有网友问:为什么湖南这个法院判女方赔付19万,广西玉林老人孙子非亲生案就败诉了呢?
广西玉林,陆姓老两口的儿子阿东送外卖遭遇车祸去世,留下8岁孙子。
办丧事期间,儿媳一些反常举动,让老两口怀疑孙子不是儿子亲生。
于是就让孩子姑姑私下找天津一家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
两次鉴定,结论均为排除阿东是孩子生父。
之后,老人起诉儿媳,要求返还抚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等,合计36万元。
结果,一审、二审,老人全部败诉。
而且做鉴定的这家司法鉴定中心,还被监管部门训诫(行政处罚)。
为什么两者本质一样,判决完全不同?
民法典明确:只有孩子父亲、母亲,才有资格起诉否认亲子关系。
在监护人(孩子母亲)不同意的情况下原告私自挪用公安留存的死者血样,鉴定报告法庭不予采信。
这判决属实让人五味杂陈。
婚内生子,婚姻关系可以不忠诚,且无需亲子鉴定。
非婚生子,必须亲子鉴定才能确认父子关系。
那婚姻的意义是什么?分房分车分家产还是帮人家养孩子?
既然如此,不结婚不是更好,双方没有财产纠纷,只需要出抚养费。
愿意给对方花钱就都算赠予,这笔账清清楚楚,双方都心里有数。
难怪网友都说,以后要先生娃,保证娃是亲生的,再结婚领证。不然太没安全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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