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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26岁男子和18岁女子发 生 关 系,男子尝到甜头,想把女子据为己有,他

广州,一26岁男子和18岁女子发 生 关 系,男子尝到甜头,想把女子据为己有,他翻看女子 v 信,发现女子加了前男友,男子急了,直接用女子手机给前男友发消息,要他不要再 骚 扰,不料,前男友发来一段14秒女子私 密 语言,女子被揭穿了,顿时羞愧难当,从阳台跳下死亡,女子父母将男子告到法院,索赔72万,男子傻眼了!

18岁的张某,年轻漂亮,被大她8岁的李某看上,俩人开始恋爱,没过多久,就搬到一起住了。

两人天天在一起待着,经常会有矛盾,隔三差五就会大吵一架,时间一长,李某不想忍了,吵到上头,直接让张某走。

张某越想越气,不知道李某为啥这样对待自己,她想不开时,就想割腕,多亏被人拦下,险些酿成大祸。

她心思细腻,又喜欢钻牛角尖,一旦情绪上头,每次都会寻死觅活。

2025年12月8号傍晚,李某和张某在家休息,李某早就知道张某手机的解锁密码。

他随手拿起张某的手机,打开v信就翻看起来,谁知他一眼看见,李某加了个陌生男子。

李某心里就犯了嘀咕,难不成张某有了外心不成?

第二天俩人出去吃饭,李某越想越不对劲,又拿起张某手机,点开那个陌生男子的朋友圈。

他仔细一看,发现这男子不是别人,而是张某的前男友,他火冒三丈,既然俩人都已经分手,为啥还要加上好友?

他一声不吭,直接用张某的v信给前男友发了消息,要对方别再 sao 扰。

结果对方没说两句,毫不客气,直接发过来一段张某14秒的 私 密 语音,当场就把张某的隐 私 全抖了出来。

张某就在旁边,瞬间气的脸都白了,她瞬间崩溃,一路和李某吵回了出租屋。

张某不愿意了,闹着非要分手,她又开始不想活了,连着两次买了头孢。

李某发现之后,偷偷取消了订单,回到出租屋之后,张某翻阳台要往下跳。

李某怕了,一把把她拽了回来,没过一会,她又往阳台冲了过去。

李某再次追了过去,一把将她拦住,等她稍微平静之后,把她带回卧室休息。

李某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他转身离开,自己在客厅里接着喝酒。

就这么一会儿没有看住,张某第三次冲到了阳台,直接翻上了阳台栏杆。

李某冲过来大喊大叫,想要阻止,可来不及了,张某根本就不听,直接从阳台坠了下去。

李某懵圈,大祸临头,他立马打120往楼下跑,可没想到,张某没抢救回来,就这么死了。

李某愧疚,主动找张某的姐姐商量,说自己尽最大的努力,会给张某父母10万元补偿。

以后逢年过节,他会代替张某尽孝,可张某父母痛不欲生,直接把李某告上法院,要他赔偿72万。

有人说了,要赔也是前男友赔啊,明明是前男友发的语音,关现男友啥事?

也有人说,一但发现对方要死要活,就该早点分手,明明是她自己情绪不稳定,一旦出事,反而会要别人担责。

更有人觉得,明明是女子和前男友藕断丝连,是她有错,男子还不能说,说了就寻死觅活,她的死亡她该自己负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李某的过错并不是单一的某一件事,而是前后一连串的行为串起来的。

一开始他没经过张某同意,就私自翻看对方手机,还擅自用张某的 v 信账号给她前男友发消息。

李某的行为,导致前男友把张某的 私 密语音引了出来,当场把人隐 私戳破,是整个悲剧的直接导火索。

李某明明看见张某两次要跳楼、两次买头孢,明知道对方随时会做极端事情,仍然独自在客厅喝酒

他既没贴身照顾张某,也没把阳台推拉门锁死,这种该做的防护没做,就是明确的过错。

也就是说,哪怕你没有主动伤害对方,只要你之前的行为,把人推到了危险边缘,之后又明明有能力拦着危险发生,却什么都没做。

最后损害结果真的出现,你就必须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

但是,法院考虑到张某是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主要责任,而且李某在张某坠楼后,确实有过施救。

因此,法院判决,李某对张某的死亡承担10%的责任,赔偿张某父母179018.8元。

对此,你怎么看?

评论列表

英辉频道
英辉频道 8
2026-09-12 22:41
继续编

老程头 回复 09-13 03:18
才两条回复,连喝稀饭的钱都不够,准备做回老本行去编箩筐啦[捂脸哭]

天籁
天籁 5
2026-09-12 16:33
72万,10%也只是7.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