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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女子凭借妖娆的身姿抢同一小区的男人,勾搭男子长期在自己家里睡觉,可是男子

上海,一女子凭借妖娆的身姿抢同一小区的男人,勾搭男子长期在自己家里睡觉,可是男子有老婆孩子,他们还秘密干不正当的事,害得原配带着孩子离婚了。原配发现丈夫婚内向对方转账十万元,多数还是凌晨三四点钟转账,就起诉女子返还夫妻共同财产,男子和该女子都反驳说是消费行为,不是赠与关系,赖着不还钱!
 
赖账可以,可法院不认“凌晨三点买饭”这种说法。
 
据红星新闻和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披露,上海张女士与丈夫赖某结婚十多年,丈夫长期住在第三者杨某家中,还通过微信向对方转账28次,金额包括5200元、1314元、520元、775元、885元,累计10.8万余元,大部分转账时间都在凌晨三四点。张女士解释说,775和885分别对应“亲亲我”“抱抱我”的意思,而凌晨三四点的转账,摆明了不只是“买东西”那么简单。
 
男子的辩解也挺离谱:他说住杨某家是为了找杨某儿子打电脑游戏,转账是“消费款”和“红包”,并非赠与。
 
可法院调取证据后发现,杨某提供的所谓消费记录与转账时间根本对不上,而且转账中大量包含520、1314这类具有特殊意义的数字,结合凌晨转账的时间点,两人关系“难言正当”。法院最终认定赠与行为无效,判决杨某返还101,222.62元,2026年6月30日终审维持原判。赖账的理由听着再硬,也扛不过转账记录和证据链的碾压。
 
法律条文摆在那儿,想赖是赖不掉的。
 
《民法典》第1062条写得清清楚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内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属于无权处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2025年2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七条也明确,夫妻一方为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目的,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另一方主张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法院应予支持。这桩案子从“特殊数字+凌晨转账”的事实认定,到“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法律适用,每一步都在给那些打着“消费”旗号赖账的人划红线。
 
花出去的钱要往回要,前提是得证明那笔钱的性质。
 
在这类案件中,法院会看转账数字的含义——520、1314这类数字往往被推定为具有“爱意表达”属性,不是普通的经济往来。会看转账时间——凌晨三四点的转账,很难解释成日常消费。还会看双方关系——长期住在第三者家中,说不清正当关系,法院不会采信“打游戏”这种借口。一旦被认定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受赠人就得全额返还,不能辩解“我不知道他已婚”或者“我是被动接受的”。
 
赖账不是出路,法律只认证据。
 
在另一起类似案件中,当事人辩解“只是让她支援一下”,否认是赠与,法院依然综合转账时间和特殊数字推翻了这一说法。上海那桩1900多万的赠予案,法院同样认定丈夫与第三者的情人关系成立,判令全额返还。从这起上海松江的案子看,凌晨三四点的转账记录、520和1314这样的数字,都是法官认定“难言正当关系”的关键证据,而不是一句“消费”就能糊弄过去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花错地方,迟早得还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