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不可思议了!上海,七旬阿姨住2楼,被10楼邻居一男子敲门借钱,说自己岳父住院急需用钱,自己因证件问题无法取钱,阿姨心善,相信了他的一片孝心,在男子母亲的担保下借给他5万元。而后男子处心积虑设下骗局,短短两个月借走1400多万,他为了让老人安心,将一房产证抵押给阿姨。谁知,他早已与妻子离婚,房产证也只有妻子名字,是妻子的个人财产,他根本无力偿还借款。阿姨细思极恐,在家人带领下报警!得知他有前科和钱的去向,阿姨悔之晚矣!
七旬的孙阿姨同花明同住一栋楼,可两人并不认识,从来没有过交集。
孙阿姨住在2楼,常年独居生活,因她身体情况很好,女儿只有节假日才过来看望她,平日里她深居浅出的,与楼上的邻居们也不熟悉。
花明是10楼的邻居,在外人眼里,他家庭圆满,家里有老人、有孩子,一家人常年同住,看着安稳踏实。
可谁知,其实这一切都是假象。花明在2019年就已经和前妻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之后,花明并没有搬离住所,依旧和前妻、家人共同居住在房子里。
靠着这套虚假的美满家庭人设,外人根本看不出他离异、无资产、无收入的真实状况,这也成了他后续行骗最大的掩护。
摸清孙阿姨独居、心地善良的特点后,花明主动上门搭讪借钱。
第一次他跑到孙阿姨家,谎称岳父住院急需用钱,哭诉自己因证件问题无法取钱,向孙阿姨借钱。
老人心地善良,见花明是个孝顺的孩子因老人治病用钱都急哭了,她很感动,说只要他母亲出面担保她就可以借给他。
他让自己母亲口头担保,顺利从孙阿姨手里借走5万元。初次借款,他主动打借条。
尝到甜头后,花明开启了长期套路模式。他频繁下楼看望孙阿姨,各种贴心问候,刻意拉近邻里关系。
同时靠着小额借款准时还款、许诺高额收益的方式,一点点打消老人的防备心,彻底获取信任。
等孙阿姨完全放下戒心,花明开始疯狂大额借钱。为了让老人彻底放心,他拿出一套房产证当作抵押。
孙阿姨看着他一家人安稳居住,虽房产证不是他的名字,也默认房产是他的资产,压根没核实证件信息。
殊不知,这套房产证上只有前妻的名字,属于对方的个人婚前财产,花明确实没任何抵押、处置的权利,所谓的担保从头到尾都是空话。
在花明的层层套路下,防备心极低的孙阿姨,在短短2个月内,陆陆续续借出高达1400万元。
让人无比气愤的是,花明根本没把钱用于应急周转。他本身有非法吸储的前科,出狱后依旧好逸恶劳,没有正经工作。
骗来的千万巨款,全部被他投入非法虚拟币投机,妄图一夜暴富,最后全部亏空,钱款大多流入黑灰产账户,追回难度极大。
直到无力还款、骗局彻底败露,无助的孙阿姨才幡然醒悟,在女儿的带领下报警。
对此花明信誓旦旦地说,你报警我的账号肯定被冻结,包括自己的钱和孙阿姨的钱都拿不出来了!
如自己坐牢,对阿姨和她的家庭来说,是最差的选择!
目前花明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刑法》第266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花明虚构岳父住院急需用钱的借款理由;隐瞒自己早已离婚、房产属于前妻个人财产、自己没有处分权的真相;刻意营造家庭美满的假象,拿出前妻房产证充当担保,骗取孙阿姨信任。
花明本身没稳定收入,无还款能力,拿到千万借款之后,并没有用于所谓的应急周转,全部投入非法虚拟币投机,主观上自始就没有归还借款的打算,具备非法占有目的。
涉案金额1400多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民法典》第311条:无权处分他人不动产,没有办理登记,不发生物权抵押效力 。
这套房子登记在前妻名下,花明没前妻的授权,无权拿这套房产做抵押担保。
即便孙阿姨是出于善意相信房子是花明的,不动产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才生效。
仅仅交付房产证原件,没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根本没设立。
孙阿姨手里的房产证,只是一张纸质凭证,不能实现担保效果,无法通过这套房子拿回欠款。
前妻完全没义务为花明的借款承担还款责任。
整件事看完只剩愤怒和惋惜。独居老人的善良单纯,被骗子精准利用,辛苦一辈子攒下的养老钱被一朝掏空。
孙阿姨说,自己一生规规矩矩做人,没想到因一片善心,最后连一个安稳的晚年都过不了。
信源:半岛晨报 202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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