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一辈子的房子,都更完反倒只剩 50 年使用权?台北这波政见越听越不对劲。年底九合一选举倒计时之际,沈伯洋抛出 “地上权住宅” 的住宅新政,瞬间引发轩然大波。游淑慧直接点名其制度逻辑多处断裂,更坦言如果这就是加速私人都更的答案,那自己真的要瑟瑟发抖了。
沈伯洋这次抛出地上权住宅的构想,表面上是要解决台北市老房太多、都更太慢的难题,可稍微往深处一想就知道,这事根本经不起推敲。
游淑慧的质疑一针见血,直接把沈伯洋政见里的硬伤给扒了出来。
她提出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你说的地上权住宅到底是指用公有土地来盖,还是鼓励私人都更后让地主放弃土地所有权、只拿回50年地上权?这两个完全是两码事,可沈伯洋愣是含混不清,政见只说一半,这不就是在糊弄选民吗?
游淑慧举了个很实在的例子,一栋40年的老公寓要都更,住户拿自己的土地和房子参与更新,最后依照权利价值分回更新后的房子和土地。
这是私人都更最基本的逻辑,地是你的,房子也是你的,更新之后地还是你的,房子变新了。可沈伯洋倒好,直接告诉老百姓都更之后没有土地了,只剩50年的房子居住权。
那原地主的土地去哪了?如果土地变成政府的,政府要不要花钱买?如果土地变成建商的,那地主为什么都更前拥有永久土地所有权,都更后却只剩50年地上权?这中间的逻辑断点,沈伯洋一个字都没解释清楚。
说句实在话,台北市的都市更新本来就已经够难推的了。
根据台北市政府的数据,全市大约七成建筑屋龄超过30年,老房子遍地都是,都更需求摆在那里。蒋万安上任后搞了“都更八箭”,推出了“公办都更7599专案”、“都更5+2箭”等一系列政策,近三年都更报核案件达到过去八年平均的2.4倍,每年平均大约140件。
但即便如此,台北的都更速度依然跟不上老化的节奏。
沈伯洋看到了问题,可给出的药方却像是要把病人往死里治——你嫌都更慢,那就让地主把土地交出来,问题不就解决了吗?这种思维,说好听点叫激进,说难听点就是完全没把老百姓的财产权当回事。
再来说公有土地盖地上权住宅这条路。游淑慧倒也没有一棍子打死,她承认如果是在公有土地上盖地上权住宅,这件事确实可以讨论。
政府的土地不卖,只设定地上权让民众取得一定年限的居住使用权,这本来就是一种住宅政策工具。但问题马上就来了,台北市到底还能拿出多少公有土地?
市有土地还有招商、公共设施、社宅等各种需求,沈伯洋准备拿哪些地、盖多少户、钱从哪里来,这些统统没有答案。
这就好比一个人说我要请全公司吃饭,可兜里连买盒饭的钱都没有,菜单倒是先喊出来了。
更让人后背发凉的是沈伯洋那句“50年,对一般人来讲也够用了”。这话说得真是站着不腰疼。
一个30岁的年轻人住进去,50年后刚好80岁,地上权到期了怎么办?80岁的老人被扫地出门?还是继续展延?
游淑慧问得好,地上权不是只有“第50年”才出问题,房子剩40年、30年、20年使用期限的时候,银行愿意贷多少?下一手买家愿意出多少钱?房子的残值怎么算?
这些现实问题沈伯洋一概回避,一句“50年后房子可能也要重来了”就想轻轻带过。房子要不要重建是建筑安全问题,地上权会不会到期是财产权问题,这两件事根本不能混为一谈。
说句不好听的,沈伯洋这套地上权住宅的玩法,本质上就是让老百姓花一辈子的积蓄去买一个“定时炸弹”。现在台北市面上确实有地上权住宅在卖,比如中正区的“首学杭州”、大安区的“基泰大安”等。
价格确实比周边正常房子便宜不少,大概相当于市价的七到七五折。可便宜有便宜的道理,你买的不是土地,只是几十年的居住权。
等年限一到,房子要不要还回去、地要不要拆,全是未知数。有媒体之前就报道过,现行国有财产署的契约里有“期满连屋返还”的条款,70年后住户可能面临被要求拆屋还地的困境。
沈伯洋倒好,直接把70年缩成50年,这不是帮老百姓解决问题,这是给老百姓挖坑。
这才是真正在做事的样子。反观沈伯洋,一边批评别人是“僵尸都更”,一边自己抛出来的方案连最基本的制度逻辑都捋不顺。
这种为了搏眼球不惜拿市民财产权开玩笑的做法,实在让人看不下去。
我对沈伯洋这套地上权住宅的政见就一个评价,想法很“美好”,现实很残酷。老百姓辛辛苦苦打拼一辈子,为的就是有个安身立命的地方,能把房子传给子孙后代。
沈伯洋倒好,一句话就把人家的土地所有权给抹掉了,还美其名曰“加速都更”。这不是解决问题,这是制造问题。
台北的市民们眼睛是雪亮的,谁在真正做事、谁在画饼充饥,到了投票那天自然见分晓。反正我是觉得,这种连自己政策逻辑都讲不清楚的参选人,真要是当了台北市长,那才叫让人瑟瑟发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