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女子在快递网点做客服,合同写明公司给交社保。女子闲下来查社保记录,顿时傻眼:自己月月被扣钱,社保账户却是一片空白,女子只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社保。她离职后找老板讨要补缴社保、退还被扣费用,遭到老板拒绝,还表示:人穷就有各种理由。女子无奈向媒体求助。
王女士出来找工作,图的无非就是一份安稳工作、一个靠谱保障。
她要求不高,工资按时发,社保正常交,就已经很知足了。
可想到,她遭遇的事情真的让人气愤。
王女士在当地一家快递网点应聘客服岗位。
入职签合同的时候,公司白纸黑字写在合同上:公司会给员工正常缴纳社保。
公司承担三分之二总社保费用,员工承担三分之一总社保费用。
大家都知道,社保不是什么额外福利,是上班最基本的保障。看病能报销,以后退休有养老金,所以当时王女士特别放心,踏踏实实上班干活。
她是4月份正式入职的,一直认认真真工作,没有偷懒。
从4月、5月这整整两个月时间里,公司每个月发工资,都会准时从她工资里扣掉社保钱。
王女士一开始一点疑心都没有。她心想:合同写好了,工资也扣社保钱了,那公司肯定帮自己交上社保了。
可她闲下来随手查了一下自己的社保账户,直接懵了。
4月、5月两个月,工资月月扣,但她社保记录空空的,公司一分钱都没有给她上交社保!
这真的太不合理了。王女士认为社保是绝对不能随便断的。
一旦断缴,看病不能报销,医保直接失效,养老年限也会断掉,在深圳生活、办事都会受影响。
王女士没办法,为了不让自己社保断掉、影响自己以后生活,她只能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全额自费交了这两个月社保。
本该公司承担的责任、本该公司掏的钱,最后全部让员工自己买单,王女士真的特别委屈。
后来王女士因为个人原因,在5月底从这家快递网点离职。
离职之后,她心平气和联系网点老板,提出两种解决方案:要么补齐4、5月拖欠的职工社保,要么把两个月扣除的社保钱款全额退还。
可谁知道,网点老板态度特别差,直接拒绝退款、拒绝补缴。
甚至还说出一句特别伤人、特别讽刺的话:“人穷就有各种理由。”
王女士听到这句话真的太寒心了。她不是无理取闹,只是想要回自己的血汗钱。
自己辛苦上班、被扣钱、自己自费补社保,维权还要被老板嘲讽,换谁谁都受不了。
之后王女士多次找老板沟通,老板一直装看不见,不回消息、不处理、置之不理。
王女士走投无路,只好求助媒体,希望媒体能帮自己讨一个公道。
在媒体曝光和舆论压力之下,网点老板理屈词穷。
不仅把王女士两个月被扣的社保钱全部退还,还把两个同事没上交的社保费用,也全部补齐了。
《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按时缴纳社保。
社保不是公司给员工的福利,是法定强制义务。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公司就必须交,没有任何商量余地,不能偷懒、不能逃避。
《社会保险法》第60条规定:公司可以依法代扣员工个人社保部分,但是代扣的钱必须足额上交社保局。
只扣钱、不上交,属于私自截留员工薪资,是明确的违法行为,不是简单的工作疏忽。
《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公司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会被责令限期补缴,还要按日收取滞纳金;拒不整改的,会被处以罚款。
很多小老板总觉得,员工不懂法、好拿捏,扣钱不上缴没人发现。
殊不知,这是实打实的违规操作,一旦被投诉、曝光、仲裁,不仅要全额退款、补缴社保,还要承担处罚,得不偿失。
找工作一定要认准正规合同,看清社保条款,不要轻信口头承诺。
每个月一定要核对工资明细,定期查询社保状态。
一旦发现只扣钱、不交社保的情况,不要默默吃亏,大胆维权,保护自己的血汗钱和合法权益。
老老实实上班、踏踏实实维权,从来都不是错。大家遇到违法的事,一定要鼓起勇气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