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3 日报道,大街上发生一件离谱事。一个老汉当众偷拍女生隐私部位,被女生和男友当场发现。两人让他删掉照片,老汉死活不肯,还撒腿就跑。情侣一路追着理论,两名路人见状上前帮忙,没想到老汉恼羞成怒,拿雨伞疯狂打人,最后一共打伤四个人!
(参考来源:南方都市报,8月3日报道)
当日救护车先后接送 4 名伤者及涉案男子,合计 5 人送院,不是 4 个。动手的老汉自己脸上和四肢也挂了彩,跟四名伤者一样被送进荃湾仁济医院,打人的和挨打的最后躺在同一家医院候诊。
这个细节比事件本身更值得琢磨 —— 一场偷拍纠纷,谁都没占到便宜。
案发在香港荃湾,沙咀道和咸田街交界,8 月 2 日早上 9 点多,正是上班高峰,人流最密集的时候。
荃湾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六队接手此案,64 岁的欧阳姓男子被捕,身上背着两条罪:非法拍摄或观察他人私密部位、袭击致他人身体受伤。这两条是分开算的账,不是二选一,真要都坐实,量刑得往上叠。
倒回去看事情怎么闹大的。26 岁的女事主那天路过街口,被欧阳趁她不备用手机偷拍,转身就被发现。
她当场拉上 27 岁的男友刘某质问,欧阳拒不删照,两人便一路追着他理论。追逐途中,35 岁的刘姓女途人看不下去,主动上前帮腔,欧阳依旧不为所动。
三人一路追到附近的三陂坊游乐场,场面彻底失控,欧阳抄起雨伞就打,女事主、男友、女途人先后中招。59 岁的张姓男子当时正好路过,见状想拉架,结果也挨了一伞。
伤情统计出来了:女事主头部受伤,男友手部和胸口受伤,帮腔的女途人眼部受伤,拉架的张姓男子腰部和四肢擦伤。
四个人里,有两个是主动上前帮忙才被卷进去的,跟偷拍这事本来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也是这类街头纠纷里最容易被忽略的一层:出手相助的人,往往比当事人风险更大,因为他们没有心理准备,也没料到对方会真动手。
这里要说清楚欧阳到底踩了哪两条线。香港在 2021 年 10 月 8 日实施了《刑事罪行条例》修订,专门新增了 "非法拍摄或观察他人私密部位罪",条文编号第 159AAC 条。
这条法律不要求偷拍必须发生在私人场所,公共街头照样管,只要用手机之类的设备偷拍别人裙底或者本该被遮住的部位,不管对方同不同意,就已经构成犯罪,最高可判监禁 5 年。
这条法例出台之前,香港处理这类偷拍纠纷,通常只能套用 "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 游荡罪 " 这些不痛不痒的旧罪名,专项立法之后,量刑力度明显提上去了。
欧阳身上的第二条罪,是普通的袭击致他人身体受伤,跟内地的故意伤害类似的逻辑,只不过是香港法律体系下的独立罪名,跟偷拍那条罪并行不悖,两条一起算总账。
这案子还有个值得说的地方。欧阳要是偷拍完转身就走,顶多是非法拍摄这一项,多半按刑事简易程序处理。
他偏偏选择动手打人,直接把自己从单一偷拍案件升级为两项刑事指控,两项罪名捆一起走程序。一个想脱身的动作,反倒把事情做大了,这种因小失大的路数,在类似纠纷里其实反复出现 —— 真正让当事人吃亏的,往往不是最初那个错误,而是错误之后的应对方式。
评论区已经吵起来了,有人说见义勇为该出手,也有人说遇到这种情况先报警更稳妥,别把自己搭进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