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用西瓜砸人的两口子放赖了:派出所和社区两次调解无效,只赔偿砸坏的西瓜钱,拒不赔偿其他损失。
这事儿最戳人的,根本不是那十几个西瓜砸在头上那一刻的疼,而是砸完人、关了几天出来后,那句轻飘飘的"我只赔西瓜钱"有多恶毒。
北仑公安7月29日的通报写得明明白白:杨某日、范某玲因为殴打他人、故意损毁财物,已经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白纸黑字,板上钉钉。
可这俩人从派出所出来,拍拍屁股,跟没事人一样。调解桌上,社区干部苦口婆心,民警反复做工作,他们就一句话:"西瓜钱我们赔,别的没有。"那架势,不是认错,是算账——算来算去,觉得亏了。
亏什么?亏的是他们被拘留了几天。在他们眼里,那几天自由比砸人更贵。至于被砸的那位,头上的包、心里的惊、去医院的路费、误工的天数,统统不值钱。西瓜是他们的财产,砸了心疼;人是别人的,砸了不心疼。这笔账算得门儿清,就是没把"人"算进去。
更让人寒心的是,这种无赖逻辑居然有生存空间。派出所调解、社区调解,两轮下来,他们就是死扛不松口。为什么敢扛?因为他们摸透了——民事赔偿这事儿,你不接受调解,就得去法院起诉。起诉要时间、要精力、要律师费,很多人一算,算了,认栽。他们赌的就是你嫌麻烦。
这不是个例,是很多施暴者的通用剧本。打了人,关几天,出来当无事发生。赔钱?能赖就赖,能拖就拖。行政拘留对他们来说不是惩罚,是"买断"——用几天自由把打人的账结清,出来照样横着走。可法律不是这么算的。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民事赔偿是另一笔账,两码事,不能互相抵消。
受害者现在面对的局面很憋屈。人被砸了,伤好了,可正义没到。西瓜钱赔了,可那十几斤西瓜砸在头上的恐惧、在街坊邻居面前被羞辱的难堪、后续可能留下的头疼后遗症,这些谁来买单?施暴者一句"我只赔西瓜钱",就把人重新踩了一遍。
最荒唐的是,这俩人砸的不是陌生人。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关系,说砸就砸,砸完还不认。这种人住在哪个小区,哪个小区的住户都睡不着觉。今天砸西瓜,明天砸什么?谁也不知道。
调解制度本身是好的,给双方一个台阶下,省去诉讼成本。可当它遇到无赖,就变成了无赖的保护伞。你越讲道理,他越蹬鼻子上脸。这时候需要的不是第三次调解,是法院的一纸判决。让无赖知道,赖账也是有代价的,而且代价比痛快赔钱大得多。
这件事给所有人的教训是:遇到这种人,别在调解桌上浪费时间。第一次调解不成,直接走诉讼。别怕麻烦,麻烦本身就是对无赖的惩罚。你嫌麻烦,他就舒服了;你不怕麻烦,他才知道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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