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万得通讯社报道,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22条措施。《实施意见》提出,健全防范大股东违规干预和内部人控制的治理机制,加强对股权和关联交易的穿透式监管。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香港万得通讯社报道,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22条措施。《实施意见》提出,健全防范大股东违规干预和内部人控制的治理机制,加强对股权和关联交易的穿透式监管。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违法违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