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冠县,两兄弟当年分家时口头约定,老大养妈,老二养爹。母亲走后,老大觉得自己任务完成,爹就是老二一人的事了,自己撒手不管了。老二说日子紧巴巴的,也拿不出钱。老父亲非常委屈,把两个亲儿子都告了。
养儿不一定防老,这事在山东的张老汉身上就体现出来了。
张老汉和老伴都是农民,生了两个儿子,张老大和张老二,辛辛苦苦把儿子们养大。
两兄弟长大了以后,到了分家的年龄。当时他们口头商量好了,说老大负责养妈,老二负责养爹,各管各的,互不打扰。
本来商量的挺好的,这在他们那一带也不算稀罕事,好几家都是这么干的。
前几年,张老汉的妻子得病走了。
丧事办完后,负责养妈妈的老大松了口气,他觉得自己这份任务总算是完成了。但是张老汉还健在呢,还是跟着老二生活。
日子一天天过去,张老汉年纪越来越大,身体也不行了,以前还能下地干点零活,现在腰直不起来,腿也迈不动了。
没有收入来源,张老汉想花钱得跟老二伸手要。
老二这边也有自己的难处,他收入不高,媳妇孩子一大家子要吃饭。慢慢地,老二对爹的态度就不如从前了。
一开始老二还能按月给点钱,虽然不多,但至少没断过。
后来慢慢地,给钱的次数越来越少,间隔越来越长,有时候一个月都见不着人。
张老汉心里难受,但又不好说什么,因为当年说好老二管他,现在老二日子不好过,他也不能硬逼着儿子掏钱、照顾自己。
可问题总得解决。张老汉没办法,转头去找老大。他心里想的是,老二是靠不住了,那老大总得管管吧?毕竟也是自己亲生的儿子。
老大住得不远,张老汉实在扛不住了,去过老大家里一趟,想让他好歹每个月贴补一点,哪怕一百两百也行。
结果老大的反应让他彻底寒了心。
老大直接说了,妈是我养的,丧事也是我办的,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按照当年说好的,爹应该归老二管,跟我没关系。我不可能再掏一分钱。
张老汉听了这话,心里很不是滋味,灰溜溜的回来了。
他想不通,自己养了两个儿子,辛辛苦苦拉扯大,到头来一个说没钱,一个说任务完成了。
两个儿子,谁都不想管他。
但是人总得活着,张老汉实在走投无路了,终于打听到法院能管这事,既然这样那就只能打官司了。
于是他一纸诉状,把两个儿子一起告了。
庭审时,老大的话说得理直气壮,还是那一套说辞,说妈是我养的,丧事是我办的,我已经尽了当儿子的本分。爹应该老二管,这是当年说好的,我没义务再管爹。
老二那边也很委屈,说我不是不愿意承担责任,主要是日子过得确实紧巴巴的,打零工一年到头也攒不下几个钱,媳妇身体也不好,三天两头跑医院。
而且两个小孩还在上学,到处都要钱,家里开销大,实在拿不出钱。
法院在听完他们双方的陈述后,给出了判决。在法律上,具体是怎么看这件事呢?
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不是兄弟之间能私下约定的。当初的口头约定,只能是兄弟俩怎么分工,不能免除赡养义务。
也就是说,老大养了妈,不等于可以不养爹。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分养父母”这种口头承诺,在法律面前是无效的,不管是父亲还是母亲都得子女们赡养。
所以当初的约定,不产生法律效力。
最后判了:张老大和张老二每人每月给父亲300块赡养费。虽然不多,但这是法律要求的最低底线。
判决下来之后,两兄弟都没上诉,张老汉算是有了着落。
对这个案子,你怎么看呢?
信息来源:大皖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