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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名女子将 78 岁的母亲送入老年公寓,入住 17 天后,养老院通知她母亲

北京,一名女子将 78 岁的母亲送入老年公寓,入住 17 天后,养老院通知她母亲已经去世。女子赶到时,母亲遗体已经穿戴寿衣、完成遗容化妆安置在冰棺中。女子心生疑虑,认为诸多疑点,将养老院起诉至法院,各项损失合计索赔约 80000 元。

2014 年 10 月 19 日,李女士姐妹与北京一家老年公寓签订养老服务协议,将年迈母亲送入机构,护理等级约定为特级。老人入住 17 天后去世,姐妹赶到时,老人已经被穿好寿衣、完成遗容整理,并安置在冰棺中。

李女士姐妹真正不解的地方,并不只是老人为何突然离世。姐妹二人更想知道,老人从身体出现异常到死亡,养老机构到底采取了哪些处置措施。

特级护理不只是提供床位和三餐,机构还应根据老人身体情况开展巡视、生命体征观察、日常照料以及突发疾病紧急救助。

入住评估表、护理日志、生命体征记录、120 急救材料、医院抢救资料、联系家属通话记录,都是还原事发经过的关键证据。

姐妹二人到场前,寿衣、遗体化妆、冰棺安置等流程已经完成。养老机构临时妥善安置遗体本身并不违法,但是否化妆、选用寿衣、选择殡仪服务项目,处置决定权依法属于逝者近亲属。

姐妹二人并未授权相关服务,后续将养老服务费、殡葬服务费、告别费、寿衣费以及违约责任诉求一并提交法院。

类似纠纷在北京法院审理中多次出现。2020 年 7 月 21 日,一名长期住在石景山区某敬老院的老人就医检查发现多处陈旧性骨折。敬老院起初否认老人在院内摔伤,家属提交敬老院出具的书面材料作为证据。

法院结合老人完全失能、长期由机构照料,机构未能及时发现伤情等事实,认定敬老院没有履行匹配老人身体状况的护理义务,二审判决敬老院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通州另有同类纠纷:老人在敬老院摔倒后持续发热,机构未第一时间告知家属摔倒情况;家属得知发热后也未及时送医。

老人病情持续恶化后离世,司法鉴定认定延误治疗与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法院没有将责任全部归于一方,结合通知义务、送医时机、日常照护行为按比例划分责任。

这些案件说明,李女士姐妹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不能仅凭主观怀疑,也不能单纯以入住时长判断责任。

养老机构需要举证完整护理记录、应急救助流程、及时通知家属的凭证;家属也需要如实说明老人入住前病史、日常身体状况、用药情况。

如果机构护理记录完整、救助及时,老人因自身基础疾病猝死,机构无需对死亡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但若护理记录缺失、通知家属迟延,或是未经家属许可擅自开展有偿殡葬服务,则可能需要退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将老人送入养老机构,不等于免除子女的家庭责任。北京昌平曾调解一起 83 岁老人赡养纠纷,老人骨盆受伤行动不便,子女计划共同出资送养老机构,但老人坚持居家养老。

经调解,四名子女重新安排轮流照料,共同承担生活费与医疗费。这一案例也说明,无论是机构养老还是居家养老,都应当尊重老人本人意愿,同时家属需要持续保持沟通关注。

回到李女士姐妹的案件,最终裁判结果,并不取决于家属初见遗体时的震惊情绪,而是养老服务合同、护理台账、医疗急救材料、收费凭证、通话记录能否相互印证。

老人离世前身体状况、老年公寓发现异常的时间、何时拨打急救电话、何时通知家属、谁决定开展寿衣、遗体化妆等殡葬服务,这些细节才是法庭重点核查内容。

信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