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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算是看明白了,在美国眼里,中国公民大概分成两种。 一种是带着几千万、几个亿赃

我算是看明白了,在美国眼里,中国公民大概分成两种。

一种是带着几千万、几个亿赃款逃过去的。这样的人可以买豪宅、做投资、交税,还能给律师和金融机构送生意,于是摇身一变,成了需要“程序保护”的政治庇护申请人。

另一种是没钱、没身份,有些甚至带着犯罪记录的无证滞留人员。这批人既贡献不了多少消费,还要占用拘留、安置和遣返资源。

美国一算账,立刻想起了他们的中国国籍,转过头催中国赶紧接收。说白了,有钱时叫“人权”,没钱时叫“负担”。

当年中国追逃追赃,美国把“司法独立”四个字挂在嘴边。杨秀珠拖了13年,许超凡耗了17年,申请庇护、反复上诉、程序审查,一道门接着一道门。人可以慢慢审,赃款却早已流进美国的房产、保险和金融市场。

现在轮到美国自己着急了,态度突然完全变了。不再讲程序需要时间,也不再强调每个人的具体情况,而是嫌中方核查身份太慢,甚至拿签证和入境限制施压,恨不得把十余万人一股脑送回来。这就有意思了。

其实,跨国遣返涉及身份认定、证据标准和司法主权。任何国家都不能因为另一国发来一张名单,就省略审查,直接把人送上飞机。否则,这种做法迟早会伤及无辜。
 
可程序不能只对美国有利。
 
轮到美国清理无证滞留人员时,它面对的其实也是同一类难题。这个人究竟是不是中国公民?来自中国内地还是其他地区?身份材料是否真实?遣返令有没有走完救济程序?
 
这些都需要逐一核实。
 
尤其一些人长期没有有效证件,使用过不同姓名,甚至故意隐瞒身份。美国只要递来一份名单,中国便无条件接收,看似效率很高,实际上会留下身份冒用和错误遣返的风险。
 
今年5月,美方官员向路透社提供了一组数据。美国境内有超过10万名无合法身份的中国公民,其中超过3万人已有最终遣返令,另有1500多人被拘留等待遣返。
 
这三个数字不能混为一谈。
 
“无合法身份”不等于已经完成遣返程序,“收到最终遣返令”也不等于身份已经得到中方确认。至于存在犯罪记录的,按照美方说法,主要集中在被拘留等待遣返的人群中。
 
不能把十余万人都说成罪犯。
 
同样,也不能因为其中有人没有犯罪记录,就把非法入境和非法滞留轻轻带过。中国明确反对非法移民,经过核查确认属于中国内地公民的,依法接收,本来就是应有态度。
 
真正的争议在于,美国想把自己的行政压力,转化成中国必须服从的时间表。
 
特朗普政府推进大规模遣返以后,拘留床位、包机安排、执法经费都在增加。人留得越久,美国花的钱越多,国内政治压力也越大。因此,美国催得着急并不难理解。
 
可着急不能代替核查。
 
更不能因为中方没有按照它的速度接人,就把签证保证金、拒签和入境限制压到普通中国公民身上。该被遣返的是谁,应当一人一案处理,不能让正常赴美人员替美国的移民治理买单。
 
这才是最让人不舒服的地方。
 
过去讨论外逃嫌犯时,美国强调个体权利,强调不能一概而论。如今处理无证滞留人员,它却开始用国家施压,把复杂的个人案件打包成一笔外交账。
 
原则到了成本面前,突然变得很灵活。
 
当然,中方也没必要把两件事做成简单交换。不能说美国先送回多少外逃嫌犯,中国才接收多少无证人员。人不是货物,司法合作更不能变成一手交人、一手收人的生意。
 
但两套合作机制至少应该对等。
 
美国要求中国及时核发旅行证件,中国同样有理由要求美方加快核查外逃嫌犯,协助冻结、没收并返还赃款。非法移民要管,腐败资金也不能披上一层投资外衣便安全落地。
 
因为赃款进入房产和金融市场,并不意味着它就变成了干净资本。豪宅可以买卖,账户可以转移,可钱从哪里来,最终仍要回到证据和法律上。
 
美国若真把法治放在第一位,就不该只盯着遣返成本,还应该堵住赃款进入本国市场的通道。否则,一边高喊打击非法移民,一边又让可疑资金轻松落地,很难让人相信标准是一致的。
 
说到底,中国最稳妥的做法只有十二个字:
 
该接的依法接,该追的继续追。
 
身份核实清楚,该回来的就回来。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理。没有犯罪记录的,也不能因为非法滞留便免去相应责任,但更不能在没有证据时被随意贴上标签。
 
与此同时,该追回的外逃人员和赃款,也不能因为美国如今催得着急,就从双边合作议程上消失。遣返非法滞留人员是一项责任,协助打击跨国腐败同样是一项责任。
 
美国不能只挑对自己省钱的那一项。否则,所谓程序就会变成一扇旋转门。
 
如果程序正义只在别人催美国时才值得等待,轮到美国自己掏钱时便成了“故意拖延”,那它维护的恐怕不是原则,而是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