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在健身房的游泳池游泳时,突然发现有人触碰了自己的腿部,起初女子以为对方是无意的,可是接下来女子发现,对方似乎是一直在触碰自己,随即女子当场将男子按住并报了警,健身房表示,对方是学生。
事发当天,张女士和朋友在当地一家健身房游泳,因为泳池里也有其他客人,所以张女士就和朋友一边聊天一边游泳。
可是游着游着突然发现腿部被人触碰了一下,起初,因为泳池里有不少人,所以,被触碰一下后,张女士也没太在意。
结果,接下来自己腿部被人频繁触碰,意识到是被人故意触碰后,张女士当即用浮板击打对方并大声质问,随后又报了警。
事发后,涉事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而健身房则表示,涉事男子是第一次去,办理的是暑期卡,系在校学生,目前,健身房已经给男子做了退卡处理。
事发后,网友则表示,现在的学生胆子真大,就敢做这种事情,被拘留了,学业估计也有影响吧。
还有网友说,之前在湖边的游乐场游泳,因为湖水比较浑浊,一个猛扎下去后,结果触碰到一个女的腿部,起来之后赶紧道歉,看了这个事情,觉得很后怕。
其实,故意还是非故意,直接决定了能不能被行政处罚,如果是非故意为之,虽然属于民事侵权行为,但是却不能予以处罚。
本案中,因为涉事男子多次触碰张女士,张女士在确认对方是故意之后,才拿着浮板击打对方并报警,那么,涉事男子的行为,就属于强制猥亵行为,只不过这种猥亵属于趁人不备的猥亵,而不是压制受害人之后的强制行为。
由于涉事男子戳碰的是张女士的一般身体部位,所以属于一般猥亵。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猥亵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本案中,涉事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实际上也是最轻处罚了。
当然,既然涉事男子是学生,那么,其也会面临学校的处分,比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因此,这件事情如果被学校知晓的话, 是有可能被开除处理的。
最后,作为健身房,其实对于顾客具有安全保障的义务,本案中,张女士被其他顾客侵犯,作为健身房来说,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直接决定了健身房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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