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财两空!”贵州贵阳,一男子去相亲,和一名女子才认识2天,就领了结婚证,彩礼、五金、红娘费、平台费前后花了33万元,本以为终于成家,没想到两人共同生活才4天,女子就离家不归,还提出离婚。男子报警后才发现,女子不但隐瞒婚史,亲生父母也还在世,所谓“姑姑”竟是假扮的,更离谱的是,她还有3次吸毒被抓经历。
何攀是安徽安庆人,1996年出生。
他到了该成家的年纪,家里人也着急,他自己也想找个踏实过日子的人。
后来,他通过社交平台认识了一名老家红娘。
红娘说可以给他介绍对象,何攀信了。
在对方安排下,他跑到贵州贵阳一家婚恋公司相亲。
在那里,他见到了陆某某。
陆某某是1991年出生的贵阳籍女子,比何攀大几岁。
见面时,陆某某把自己说得挺可怜。
她自称父母双亡,是姑姑把她抚养长大,还说自己只结过1次婚。
这些话听起来,既让人同情,也不会让人太起疑。
更关键的是,陆某某表现得很主动,明确表示看上了何攀。
一个急着成家,一个表现热情,再加上红娘和婚恋公司的推动,事情一下子就快了起来。
两人才认识2天,就去领了结婚证。
何攀当时大概是真觉得自己遇到了缘分。
毕竟从安徽跑到贵阳相亲,不就是为了把婚事定下来吗?
为了这段婚姻,何攀花了不少钱。
他先和婚恋公司签了平台服务合同,又在婚恋公司的见证下,和陆某某签订婚前合同。
这期间,他向婚恋公司支付平台服务费3万元。
双方红娘好处费10.6万元。
谢媒费1.8万元。
光这些中间费用,就已经15.4万元。
婚前合同里,还约定给陆某某彩礼12万元。
再加上领证后的“五金”和其他花销,前前后后算下来,总共花了约33万元。
对普通家庭来说,这不是一笔小钱。
很多人结婚,彩礼、酒席、首饰、介绍费,一项项叠起来,已经够让家里掏空积蓄了。
何攀也一样,他不是花钱买一场热闹,而是奔着成家过日子去的。
可他没想到,这场婚姻刚开始就不对劲。
陆某某跟着何攀回到安徽后,两人只共同生活了4天。
随后,陆某某就以“机场离家太远”等理由提出离婚。
这理由听着就让人发懵。
刚领证没多久,刚拿了彩礼和首饰,才生活几天,就突然要离婚。
何攀和家人肯定接受不了。
他们赶到贵阳,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可对方一直拖延,没有痛快解决。
何攀越想越不对劲,最后选择报警。
这一报警,真相一点点浮了出来。
原来,陆某某此前并不是只结过1次婚。
她在和何攀结婚前1个月,还曾经和另一名男子闪婚闪离。
更让何攀一家震惊的是,陆某某有3次因吸毒被抓的经历。
她口中那个“父母双亡”的说法也是假的。
陆某某的亲生父母还在世。
那个所谓把她抚养长大的“姑姑”,竟然也是假扮的。
何攀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不是遇到了婚姻不幸,而是从一开始就被人做了局。
经过维权,何攀拿回了一部分钱。
婚恋公司和几位红娘退还了15.4万元。
可他给陆某某的彩礼、黄金首饰和其他费用,还有十多万元没有追回来。
后来,陆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案子开庭审理后,陆某某当庭向何攀和家人道歉。
可是道歉归道歉,该承担的责任躲不掉。
法院审理后认为,陆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自己不是真心愿意缔结婚姻并共同生活的事实,通过相亲闪婚让他人误以为她是奔着结婚过日子来的,从而交付彩礼和黄金首饰等财物
法院认定,陆某某诈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16.3571万元,数额巨大,行为构成诈骗罪
考虑到陆某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属于自首,又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从轻处理。
最终,陆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同时责令退赔何攀财物损失15.3571万元。
这件事最扎心的地方,是何攀真的想结婚
如果他只是贪图便宜,或者抱着玩玩的心态,大家可能还会说他活该
可从他跑去相亲、签合同、给彩礼、买五金这些行为来看,他是把这段关系当成婚姻去对待的。
偏偏有人盯上的,就是这种急着成家的心理
年龄到了,家里催了,介绍人一撮合,对方一热情,很多人就容易觉得缘分来了
可真正的婚姻,不怕慢一点,就怕快得反常
认识2天领证,4天就离家,一个月就闹离婚,这里面每一步都在提醒人:太顺的婚事,有时候未必是缘分,可能是局。
红娘和婚恋公司也该被追问
收了服务费、好处费、谢媒费,就不能只负责把两个人往一块儿推
对女方的婚史、家庭情况、违法记录、真实意愿,到底有没有核实?
如果这些最基本的信息都查不清,只管收钱撮合,那所谓婚介服务还有多少可信度?
何攀这次虽然拿回一部分钱,法院也判了,但他付出的时间、精力和伤害,没那么容易补回来。
婚姻不是交易,更不是骗局的外衣
越是人生大事,越要慢下来查清楚,真心结婚的人,不怕多了解几天,怕你了解的,往往才最有问题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