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意外,茉莉奶白二审已经赢了!
《人民锐评》专门针对这次LV老花商标争议发声,直接把法理讲透了,等于直接告诉二审法院:别再机械死板判案了,一审的路子根本就不对!
第一,老祖宗传下来的传统文化纹样,是全国人民的公共资源,不是哪家企业的私人财产。
不管你是国际大牌还是本土品牌,你可以注册修改后的图案当商标,但你没资格把公共文化占为己有,更不能说全世界谁用类似花纹,都是侵权、都得赔钱。
第二,但凡商标底子是传统公共文化元素改出来的,法律保护就得打折、就得缩范围。
你百分之百原创的图案,法律全力保护你;你拿古人的花纹改一改注册的商标,没资格享受绝对的垄断保护,更不能跨行业漫天要价、随便起诉别人。
这话一出,直接就把当年的历史漏洞给点透了。
很多人不知道,LV那个鼎鼎大名的老花四叶花纹,根本就不是LV自己原创的。
溯源翻历史,这就是咱们中国古代的宝相花、柿蒂纹,唐代织锦、敦煌壁画到处都是,是咱们中华民族流传上千年的公共美学图案,人人都能用、人人都可借鉴。
几十年前LV进入中国,抢先一步,稍微改了一点点细节,就把这个传统纹样注册成了自己的商标。
当年审核不严,国知局没厘清这个花纹本来就是公共资源,没给它划定权利边界,留下了大漏洞。
就靠着这个漏洞,LV这些年在国内横着维权。
不管什么行业,不管人家是不是故意模仿,只要看到谁家图案有点相似,立马起诉、立马要高额赔偿,说白了就是靠着咱们老祖宗的文化,在咱们中国市场收割中国商家。
这次一审法院就是犯了最死板的错误,典型的机械判案。
法官不看文化根源、不看行业差别、不看老百姓认知,就盯着法条两个字:图案近似、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直接判侵权、判千万赔偿。
可稍微动点脑子就知道,这根本不合理!
茉莉奶白是卖十几块一杯奶茶的,LV是卖几万块奢侈品包包的,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行业。谁买奶茶会误以为是LV?谁家消费者能把茶饮品牌和奢侈品品牌搞混?压根不存在混淆,何来侵权牟利?
一审完全是死抠法条、脱离现实,现在央媒下场纠正,就是给二审铺路:这种死板判法,必须改!
再跟大家说实话,LV这些年在国内维权,早就变味了,根本不是正常打假维权。
查公开数据,LV在国内手握上千个注册商标,这些年打了一千六百多起维权官司,光2026年就打了五十多起。
已经不是维护品牌权益了,就是滥用商标权利,借着国际大牌的名头,借着早年的审核漏洞,对国内中小国货搞商业收割。
回顾当年敦煌守宝龙纠纷案。敦煌壁画的守宝龙,是传统公共艺术图案,一家公司注册之后,反手起诉斐乐服装,说人家用类似图案侵权。
结果厦门中院二审直接改判,不构成侵权!
法院明确说了:公共传统纹样,各行各业都可以合理借鉴使用,不能因为你抢先注册了,就不许别人用老祖宗的图案。
看到没有?这就是现在的司法标准!
公共元素,全民共享,抢先注册不等于独占收割,这已经是板上钉钉的司法共识了。
把这个道理套回茉莉奶白身上,简直再合适不过。
茉莉奶白的logo,取材的是传统国风花卉纹样,本身就是公共文化素材,只是做了品牌化设计,而且logo最显眼的是自己的品牌名字,根本没有蹭LV名气、没有误导消费者、没有山寨牟利。
一审最大的问题,就是无视公共文化属性,无限放大LV的商标权利,等于变相承认:外资可以抢占中国传统纹样,然后反过来制裁中国本土品牌。
这是我们绝对不能接受的,也是央媒这次专门发声的核心原因。
很多人疑惑,一个媒体评论,能改判案件吗?
我告诉大家,懂行的都清楚,知识产权审判,从来不是只死抠法条文字。法官判案,必须兼顾公共利益、文化传承、市场公平。
法条是死的,案子是活的,司法判决不能冷冰冰不讲道理,更不能帮着资本独占公共文化。
人民锐评的发声,就是最高层级的法理指引,直接纠正了一审机械司法的偏差,给二审划定了清晰方向:收缩LV商标保护范围,否定公共纹样私有化,保护国货合理国风设计。
所以茉莉奶白二审的赢面,真的非常大。
说到底,这一场官司,早就不是茉莉奶白一家企业的输赢了。
这是一次关键的司法定界,定的是中国传统纹样到底归谁、公共文化能不能被资本私有化、国货国风设计有没有生存空间。
有央媒法理兜底,有过往胜诉判例参考,有全民民意支持,茉莉奶白二审翻盘,早已是大概率事件。
冰冷的法条终究要为人情、为文化、为公平让步,老祖宗留下来的千年文脉,绝对不可能让外资资本拿来当作收割国货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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