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上海,女子跟闺蜜在某商场试衣间,正在换衣服,结果不经意一抬头,看见竟然有个摄像头

上海,女子跟闺蜜在某商场试衣间,正在换衣服,结果不经意一抬头,看见竟然有个摄像头,还闪着灯正在拍!吓得女子赶紧穿好衣服,找店家要说法。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里面存着大量视频!事情闹开了,物管也站了出来,表示此前不知情,这是店家私自安装的。女子气愤得报了警,当下该事件已经受理。

7月15日,红星新闻发布了这则消息。

女子跟闺蜜外出逛街,看到好看的衣服,想试穿一下,就带去试衣间了。

结果上衣都脱了,刚想换新衣服时,不经意间抬了一下头,可把女子吓了一跳。

头顶上,高处隐蔽的地方竟然有个摄像头,仔细看还是在运行中。

这可把女子吓坏了,赶紧穿好了衣服,冲出去找她们要说法。

面对顾客的质问,对方支支吾吾说不出来,一会表示不知情,一会表示没有运行。

女子眼看对方一直在逃避,气呼呼又去找了物管,质问这是怎么回事。

到达现场后,他们表示,这不是统一安装,是店家个人得行为。

女子气不过,这事必须给个解决办法,她也害怕自己得隐私遭到泄露,赶紧报了警。

后来经过调查,这个摄像头确实能清楚的拍到试衣间里的场景。

后来责令店员取了下来,一读取,里面存着大量的视频!

这事让在场的人都倒吸一口凉气,实在没想到会出现这么离谱的事。

现在该事件已经引起重视,正在办理之中。

这种行为,显然已经违法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试衣间是极其私密的场所了,按规定是绝对不允许出现摄像头的,现在却在顶上隐秘角落偷拍,这就是侵犯了顾客的隐私。

而且这还是服装店,作为经营者,更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人家进店,就得保证人家的安全,现在她们却故意伤害别人的隐私,属于是知法犯法了。

如果顾客要求她们道歉或者给予精神赔偿,都是非常合理的。

有人说,店家这样做,是为了做到全方位覆盖,万一有什么情况可以做到自查,并不会泄露顾客的隐私。

但这种说法未免太过牵强,个人基本权益不容侵犯,附加任何条件都不行!

而且,万一有人心怀不轨,刻意留存甚至传播这些视频,那后果更加严重,那就构成犯罪了。

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相信会给大家一个公道的结果,也还给大家一个安全、放心的环境。

那么这件事您怎么看的呢?欢迎评论区聊一聊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