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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又出手了,吃相是越来越难看!7 月 13 日下午,宁波中院知识产权庭再次开庭

LV又出手了,吃相是越来越难看!7 月 13 日下午,宁波中院知识产权庭再次开庭,这次坐在被告席上的,既不是什么网红连锁品牌,也不是什么山寨大厂,就是轻纺城里一个卖布料的普通商户,外加一间开在街边的日用品小店。起诉理由说出来你可能都不信 —— 就因为布料上印的花纹,跟 LV 的 "老花" 长得太像了。

整个 7 月,宁波中院针对 LV 商标侵权的案件排期十分密集,7 日、9 日、13 日都有相关庭审,涉案的被告基本都是规模很小的商行、夫妻店和小型加工厂。

每起案件的索赔金额大多集中在十万到三十万之间,这个数额对 LV 来说微不足道,但对普通个体商户来说,往往意味着大半年甚至全年的经营利润,一旦败诉,不少店铺可能直接面临倒闭。

就在上个月,苏州中院刚对 LV 起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茉莉奶白需赔偿 LV 一千零三十万元,这个数字刷新了国内茶饮行业商标侵权案件的判赔纪录。

当时不少舆论认为,连锁品牌使用近似大牌的图案,被判赔偿理所应当。可没过多久,LV 就将诉讼目标延伸到了没有品牌效应的小微商户身上,也让更多人开始重新看待 LV 的维权行为。

从公开的诉讼数据来看,近五年时间里,LV 在中国发起的商标侵权诉讼已经超过一千六百九十起,平均每天都有一起以上的相关案件。

2026 年刚过去一半,新增的诉讼就已经达到五十六起,2025 年全年是一百七十起,2024 年则是两百零七起,诉讼数量常年保持高位。

涉及的行业也越来越广,除了箱包服饰这类直接相关的品类,茶饮、餐饮、珠宝、眼镜、家纺布料、日用百货都在其维权范围内,甚至非商业用途的装饰图案,也曾被其追责。

值得注意的是,LV 这套针对纹样的维权逻辑,在海外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没有得到法院支持。在欧盟,LV 的棋盘格图案商标早已被宣告无效,欧盟知识产权局认为,方格是全球通用的基础几何装饰图案,不具备商标所需的显著性,不能由单一企业独占使用。

LV 后续提起上诉,也被法院全部驳回,法院明确表示,棋盘格长期用于装饰艺术,属于公共审美资源,企业无权垄断。

在日本,LV 曾起诉一家经营百年的老店,认为对方售卖的布袋上的格纹图案侵犯自身商标权。日本相关机构最终驳回了 LV 的诉求,理由是涉案的纹样是日本流传千年的 “市松模样”,属于全民共享的传统装饰图案,消费者看到该图案只会联想到传统纹样,不会和 LV 品牌产生关联。

在美国,LV 也有过同类诉讼败诉的记录。联邦法院在判决中指出,花卉、几何类的装饰元素是服饰行业普遍使用的设计元素,商标权不能用来垄断某一种设计风格,只要没有刻意仿冒品牌标识,就不构成侵权。

简单来说,同样是主张纹样的商标独占权,LV 在欧美日等地区几乎没赢过同类官司,唯独在国内,从大型连锁品牌到街边个体商户,胜诉率极高。

很多人不知道,LV 老花里的核心四叶花卉元素,并非完全原创。丝绸行业的专业学者考证过,这种四瓣对称的花卉结构,原型是中国传统的柿蒂纹,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已经出现雏形,汉代时广泛应用在铜镜、漆器等器物上,到唐代发展成更成熟的宝相花纹样。

日本正仓院收藏的唐代紫檀琵琶,背面的宝相花纹排布结构,和 LV 老花的骨架高度相似。

LV 的老花图案设计于 1896 年,当时欧洲正流行东方美学风潮,设计师从日本家纹中汲取了相关元素,而日本家纹里的这类纹样,源头正是从中国传过去的传统纹样。追根溯源,这个纹样的文化根基,是流传了几千年的公共美学资源。

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LV 的老花图案在中国完成了商标注册,还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享有跨类保护的权利,从程序上看,其维权行为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但合法不代表合理,更不代表没有争议。

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初衷,是防止他人恶意蹭品牌热度,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但对于售卖低价布料、廉价日用品的小店来说,消费者在购买时,根本不会将这些商品和 LV 品牌联系到一起,不存在混淆的可能,也不存在刻意搭品牌便车的主观意图。这种情况下依然提起高额索赔,难免让人质疑维权的真实目的。

很多小微经营者本身就缺乏知识产权相关的知识,进货选品时只会考虑款式和销量,根本不会想到普通的印花图案也会涉及侵权。

有涉案的日用品店经营者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从没进过 LV 的门店,进的一批印花帆布包总共没卖出几个,就收到了索赔数十万的律师函,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目前这起案件还没有宣判结果,但它引发的讨论已经超出了案件本身。知识产权需要保护,品牌的合理维权也应当被支持,但保护的边界需要明确。

不能将源自公共文化的元素注册为商标后,就反过来限制普通经营者对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更不能让维权变成针对小微商户的批量索赔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