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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新枝“先抱错是许敏和医院的事”说辞之法律与事实剖析 杜新枝称,“是你先抱走孩

杜新枝“先抱错是许敏和医院的事”说辞之法律与事实剖析

杜新枝称,“是你先抱走孩子,是你和医院的错,跟我无关。医生交给我,我哪知道不是我的?许敏养死了我的孩子,还我儿子”。这番话在情感上把责任全推给许敏,在法律和事实上均站不住脚。

首先,“错抱”经开封市鼓楼区法院两审及公安机关认定,系淮河医院管理混乱所致,许敏夫妇与杜新枝均无过错,双方同为受害人。所谓“许敏先抱走是许敏的错”,与法院结论相背,错在医院的流程失控,不再任一方家属。

其次,“跟我有什么关系?”半对半错。杜新枝对错抱本身却无侵权责任,“法院已驳回许敏对其连带赔偿请求”,但她暗示“许敏有过错应负责”,是歪曲事实,正确表述应是医院全责,两家均无责,而非许敏有责我无责。而且姚策是郭希志抱给许敏,许敏抱出医院的。杜新枝出院的时候怎么把郭威抱走的?病历上没有记载。

再次,“许敏养死我孩子,还我儿子”,毫无法律依据。姚策肝癌晚期去世,经法院审理认定与杜新枝方及熊磊均无加害关系。许敏夫妇 28 年倾尽心血抚养姚策,不存在侵权或“养死”之说,“还儿子”更属情感宣泄。

综上,杜新枝对“自身对错抱不担责”的部分符合判决,但以之反推许敏有责,要求追责索赔是混淆是非。真相是一一淮河医院全责,许敏无过,杜新枝也无过,但杜新枝此言将无辜者诬为责任人,于理不公,于法不实。
“二八案件”疑点重重啊。法律上认定许敏、杜新枝都没有过错,是医院的过错。但是在舆论上,大家实际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