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关于新四军第四支队司令员高敬亭之死辨析: 几十年以来,围绕新四军第四支队司令

关于新四军第四支队司令员高敬亭之死辨析:

几十年以来,围绕新四军第四支队司令员高敬亭遇害一事,民间长期流传一种说法:叶挺处置高敬亭时没有请示中共中央,单方面请示蒋介石,并依据蒋介石的命令将高敬亭处决。这一传闻流传甚广,但与完整历史史实存在出入,需要结合史料完整梳理、客观辨析。

全面还原1939年事件始末,首先要了解事发背景。高敬亭长期坚持鄂豫皖大别山游击战争,创建红二十八军,改编为新四军第四支队后,为抗日作出重要贡献。但是在新四军贯彻东进开辟皖东敌后根据地的战略部署过程中,高敬亭存在较为严重的本位思想,对军部东进命令执行消极。加之其部下第七团团长杨克志、政委曹玉福叛逃,多重矛盾集中爆发。新四军副军长、东南局书记、军分会书记项英主导对高敬亭问题的调查定性,军长叶挺前往江北参与处理此案。

1939年6月20日,项英牵头、叶挺联署,同时向中共延安中央与重庆国民党军事当局发出两份请示电报,电文中提出拟对高敬亭处以枪决。这是厘清传言最关键的一点:军部并非只向蒋介石请示、隐瞒党中央,而是两边同时上报,坊间“只请示蒋介石、不报中央”的说法并不成立。

两份请示发出后,双方回复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蒋介石历来视高敬亭为心腹大患,收到电报很快复电,批复同意处决高敬亭。而远在延安的中共中央收到电报后,并不赞成处死高敬亭,随即回电指示:不执行死刑,调高敬亭前往延安学习,通过教育改造的方式处理问题。

悲剧发生在电报往返的时间差上。当时通讯条件落后,延安“刀下留人、调往延安”的电文尚未送达江北,军部便先行依据蒋介石“照准枪决”的回电,于1939年6月24日在安徽肥东青龙厂将高敬亭执行枪决。待到中央从轻处置的电报送达时,高敬亭已经遇害,无法挽回。

客观区分责任与历史背景需要注意:新四军虽列入国民革命军战斗序列,但本质是中共独立领导的抗日武装。处置高级指挥员,组织原则上必须服从中共中央指令,不能以国民党当局批复作为最终执行依据。在尚未收到中共中央正式批复、不等延安回电抵达就仓促执行死刑,是此次重大失误的关键所在。

高敬亭遇害之后,案件长期遗留争议。1975年,高敬亭家属上书申诉,毛泽东作出批示,认定此案处理不当。经过系统复查,1977年4月27日,解放军总政治部正式下发文件,为高敬亭平反,明确处死高敬亭属于错误决定,追认高敬亭为革命烈士。平反文件充分肯定高敬亭在鄂豫皖游击战争与抗日战争中的历史功绩,承认即便高敬亭工作期间存在错误,仍属于党内可以教育挽救的干部,不应采取处决的极端方式。

综合全部史实总结:流传说法的错误在于片面描述为“叶挺不请示中央、只听蒋介石指令杀人”。真实史实是军部同时向党中央与蒋介石两方请示;中共中央明确反对枪毙、主张调离学习,最终处决行为,是在延安指示到达之前,先行援引国民党当局批复实施,最终酿成一起令人痛惜的历史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