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住酒店,大家都默认关上门就是私密空间,能够安心地放松。
可谁能想到,大半夜入住正规酒店,房间窗外居然蹲着陌生男子偷窥偷拍,隐私被一览无余,想想都后背发凉。
最近上海静安法院就判了这么一起隐私侵权案,判决结果大快人心。
事情发生在2025年4月16日深夜,张某和女友入住上海一家酒店一楼房间,两人在房间内亲密相处时,意外听到窗户有异动。
他立刻上前拉开窗帘去查看情况,看到原本关好的窗户不知被什么时候打开了,窗边赫然藏着一名陌生的男子。
对方发现暴露后,立马仓皇地逃跑,张某当即选择报警。
警方介入调查后,彻底查清了男子李某的离谱操作。
这个李某纯属心理变态,当晚看到一对情侣走进了酒店,就蓄意地尾随,想着偷听偷窥,以此来满足自己的畸形癖好。
他一路溜进酒店,辗转多个房门外偷听,最后锁定张某的房间。
发现房间只拉了纱窗、窗户未关,他就蹲在窗边偷窥足足半小时,之后还贪心不足,扒开纱窗缝隙,把手机伸进房间偷拍了近十分钟,直到被当场发现才仓皇逃窜。
事发后,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处罚。
但当事人张某觉得隐私被严重地侵犯,仅仅行政处罚还是远远不够的,于是直接把偷拍者李某和涉事酒店一并告上了法庭,索赔26000元,还要求对方要书面道歉。
男子偷拍情侣酒店亲密被判赔7000元法院审理后的判决公正,完全拿捏住了权责边界。
李某的蓄意偷窥、偷拍,恶意地侵犯了他人隐私权,侵权事实确凿,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共计赔偿7000元,这笔费用包含了当事人的律师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而涉事酒店也不是无辜的。
酒店作为经营场所,对入住客人负有绝对的安全和隐私保障义务。
当晚李某在酒店内多个楼层、房门外徘徊偷听,后来还翻窗靠近客房,全程无工作人员巡查、无人制止、监控形同虚设,明显是酒店管理缺位、安保疏漏,没有尽到基础安全保障义务。
所以酒店也必须承担20%的补充责任。
当然,偷拍者和酒店双方,都要出具经法院审核的书面道歉声明。
不过,法院也明确了,酒店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李某追偿。
说实话,这起判决真的太有意义了。
以往很多隐私侵权案,大多只处罚作恶的个人,酒店总能以“不知情”撇清责任。
但这次判决直接点明,酒店门禁松散、巡查缺位、设施有隐患,就是失职,必须为管理漏洞买单。
总之,对于类似隐私被侵犯的情况,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拍照留存房间漏洞、可疑痕迹,保存沟通录音,报警调取监控、固定证据,拿到警方处罚文书。
协商无果就依法起诉,合理索要精神赔偿、维权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