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岁少女网恋遭大一男生多次胁迫施暴,仅拘留十日,背后问题值得所有人警醒
江苏一名17岁女孩,平时喜欢上网,在网络平台认识了一名外地高校的大一男生,两人线上聊了很久,之后线下见面确定恋爱关系,谁也没想到这段网恋最后给女孩带来了难以抹平的身心伤害。
根据女孩本人完整陈述,两人相处期间,这名男生多次不顾女孩反抗,强行和她发生性关系,只要女孩明确拒绝,对方就会用极端狠话恐吓她,说要拔掉她的指甲,还要把她打到半身不遂。
除此之外还多次动手殴打女孩,甚至逼迫女孩签下所谓免责字条,想用一张纸条掩盖自己的暴力和胁迫行为。
女孩长期活在恐惧里,身体和精神都承受巨大折磨,实在无法忍受之后,先后向涉事男生所在地和自己居住地两地公安机关报警,完整提交了自己被殴打、被胁迫性侵的全部经过,还有聊天记录、身上伤痕等相关线索作为凭证。
可最终给出的处理结果,让女孩以及知晓整件事的群众都难以接受,涉事男生仅仅因为故意殴打他人这一项行为,被处以10天行政拘留,针对女孩控诉的多次强迫发生性关系、言语暴力威胁等关键内容,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没有追究男生对应的刑事责任。
女孩心里觉得委屈又无助,自己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明明遭到暴力胁迫侵害,施暴人却只受到短短10天拘留的轻微处罚,侵害人身和性自主权利的核心行为没有得到法律层面的追责,维权这条路走得格外艰难。
万般无奈之下,女孩选择把整件事完整公开到网络上,希望更多人看到自己的遭遇,也盼着相关部门能重新核查整件事,给未成年受害者一个公正处理结果。
这名男生是在校大学生,具备完整辨别是非的能力,清楚知道暴力、胁迫他人发生性关系是触犯法律的行为,还长期持续对17岁女孩实施。
同时搭配人身伤害恐吓、动手殴打等多种侵害行为,多条违法事实叠加,最终只定性殴打、短期拘留,处罚力度和造成的伤害严重不匹配。
按照现有法律条文,使用暴力、威胁手段违背女性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已经构成强奸罪,而受害方还是17岁未成年人,法律明确要求针对这类案件从严处理,只要存在胁迫、暴力逼迫的情节,就应当启动刑事侦查程序,核实完整事实。
性侵案件本身存在私密性强、取证难度大的客观情况,很多受害者出于害怕、羞耻不会第一时间报警,隔一段时间才寻求帮助是很常见的现象,不能单纯因为报案存在时间差,就直接否定女孩陈述的侵害事实,把核心性侵行为排除在调查范围之外。
涉事男生所在高校也发布了官方情况说明,称会等公安完整调查结论出来之后,再对这名学生依规进行处理。
可当下公安仅作出行政拘留、性侵不予立案的结果,学校后续很难做出严厉处置,这名男生短暂拘留结束之后,就能正常回到校园学习,没有承担和自身行为对等的代价。
反观受害的未成年女孩,要长期承受身体伤痛、心理阴影,正常生活和情绪状态都受到永久性影响,双方需要承担的后果完全失衡。
这件事也给全国家长、未成年孩子敲响了实实在在的警钟,现在网络交友门槛很低,很多年轻人隔着屏幕无法摸清对方真实品性,不少心怀恶意的人会先用温柔话术伪装自己,等线下见面、建立亲密关系之后,就露出暴力本性,利用未成年人涉世浅、胆子小、害怕被家人指责的心理,长期胁迫控制对方。
很多未成年孩子遇到恐吓、殴打、强迫行为之后,第一反应是隐瞒,不敢告诉父母,也不知道第一时间完整留存聊天记录、伤痕照片、就医记录这些关键证据,等到伤害累积到无法承受再报警,容易出现证据缺失,给后续维权增添巨大阻碍。
只要对方出现动手打人、语言恐吓、强迫不愿意做的事这类行为,一定要第一时间脱离对方,立刻告诉家长并且报警,不要独自隐忍退让,隐忍只会让施暴人变本加厉。
家里有男孩的家长,更要好好教育孩子,尊重他人的人身意愿,不能靠暴力、威胁逼迫异性,一旦触碰法律红线,就要承担对应的处罚,不能觉得只是情侣之间的私事,不用承担严重后果。
如今女孩已经针对性侵不予立案的决定,提交材料申请刑事复议,等待相关部门重新核查全部线索证据。
大家都盼着复议过程能完整梳理两人全部聊天记录、女孩身上伤情记录、男生威胁恐吓的文字内容,完整还原整件事真实经过,严格按照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标准,重新界定男生全部违法行为,给出公平合理的处置结果。
未成年人是法律重点保护的群体,暴力胁迫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不能简单从轻处置,如果类似案件都只做短期行政拘留处理,很难起到震慑作用,也会让更多遭受侵害的未成年受害者不敢主动站出来维权。
司法机关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侵害案件时,应当更偏向保护受害未成年人,充分考量未成年人身心脆弱、容易被胁迫控制的现实情况,全面细致核查每一条线索,不让施暴者逃脱应有的法律追责,真正把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规定落到实处,给所有遭遇侵害的孩子足够的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