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49岁女子电梯井坠亡,赔了100万,家属已收到赔偿金,物业承担65%责任(65万),电梯维保方面承担35%责任(35万),还说已收到了调查报告!
可见应该政府、第三方机构介入了,否则物业之前态度强硬,只出了10万,要求调查清楚再承担责任,还有维保单位,不会这么快出钱的!
其实,个人认为,那个被困第一个跳出来,好心拿消防箱的年轻女子,也有责任!至少20%!那么不结实、那么滑,跳下来站地上的,可能都不会有事!
不过此事已妥善解决就好,电梯安全绝不是小事,涉及公共安全,也警示每一家物业、电梯维保单位,平时要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应急,还有每一个人,提高安全意识,时刻保持安全警惕!每个人才是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