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基本上没有贪官,知道为啥不?包拯当开封市市长的时候,年薪换算成现在的人民币,大概有一千万左右。宋朝宰相一个月的工资,购买力大概相当于现在的三十万元人民币。
根据《宋史包拯传》以及相关史料的记载,包拯为官生涯的巅峰时期,曾经同时兼任好几个核心职务,最主要的头衔包括龙图阁直学士、尚书省右司郎中以及权知开封府事。宋朝的官制极其复杂,官员的收入从来不单单指那点儿“基本工资”,其背后隐藏着一整套五花八门的福利补贴体系。
咱们不妨给包大人算一笔详细的经济账。包拯在开封府当一把手的时候,每月的常例钱大约是138贯铜钱。除了基本面,宋朝朝廷还给这位首都市长发放惊人的实物补贴。每个月,包大人能领到几十石大米和几十石麦子,冬春两季还能按时领到绫罗绸缎数十匹。这还不算完,作为一个高级官员,家里需要生火做饭、冬天需要取暖保暖,朝廷连这些细节都考虑到了,每个月会足额发放柴火、木炭。家里养的马匹,朝廷照样负责提供草料。
更让人咋舌的,是宋朝对高级官员的“职务消费”补贴。包拯名下还配有大量的公田,这些田地不用交税,每年光是收租子就能带来极其可观的收益。有学者将包拯的各项基本工资、实物补贴、公田收益全部加在一起,得出一个震撼的数字:包拯一年的总收入,大约在两万贯铜钱上下。
在北宋中期,一石米大约能卖到400文钱。如果把两万多贯铜钱换算成当时的购买力,再折算到今天的物价水平,包拯那一年的真实收入,确确实实超过了一千万人民币。 甚至有历史学家估算,这个数字可能接近一千三百万。毫不夸张地讲,包大人只要安安心心上个班,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轻轻松松就能跻身千万富翁的行列。
包拯的千万年薪绝非特例,这背后反映出的是整个大宋王朝对待文官体系的极度优厚。
翻开《宋史职官志》,宰相和枢密使这个级别的朝廷一品大员,每月的俸钱高达三百贯。除此之外,春、冬服各绫二十匹、绢三十匹、绵百两,每个月还有禄粟一百石。这些高官不仅自己享受着极高的待遇,家属也能跟着沾光。官员家属可以按照等级获得衣服、粮食、茶叶、酒水甚至买菜做饭的“厨料钱”。
这种近乎于撒钱的工资发放方式,直接让宋朝宰相每月的真实收入达到了三十万人民币以上的购买力水平。 大名鼎鼎的王安石,在担任宰相推行变法期间,虽然他个人生活极其简朴,甚至连脸都不怎么洗,但朝廷每个月发给他的薪水也是实打实的巨款,一年下来百万年薪轻松落袋。哪怕是退了休的宰相,依然能够保留极高的待遇,在山水园林之间享受极其奢华的晚年生活。
就连地方上的小官,日子过得也比前朝后代的同行滋润得多。一个稍微大点县城的县令,每月的各项收入加起来,也足够一大家子人过上体面富足的生活。
这套体系的源头,还得追溯到宋朝的开国皇帝宋太祖赵匡胤。赵老兄自己是靠着黄袍加身夺的天下,心里对武将防备极深,于是定下了“重文轻武”的基本国策。为了让这帮文臣能够死心塌地为大宋朝廷效力,赵匡胤和后续的几位皇帝,毫不吝啬地打开了国库的大门。宋太宗赵光义曾经明确表达过这种治理思路,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工资给得足足的,官员们就能顾全颜面、自重自爱,贪污受贿的事情自然也就少了。
历史的教训极其深刻。在探讨官员贪腐这个命题时,咱们不妨把眼光往后推移,看看大明王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是怎么做的。
朱元璋出身赤贫,对贪官污吏简直恨之入骨。建立明朝后,他采取了与宋朝截然相反的极端政策:低薪加严刑。明朝官员的工资低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著名的海瑞连给母亲过个生日买两斤肉,都能成为轰动官场的大新闻。同时,朱元璋对贪污采取了极度残酷的镇压手段,贪污六十两银子就会招来剥皮实草的酷刑。
在这样的高压政策下,明朝的官场清廉了吗?答案依然令人绝望。明朝中后期的贪腐现象甚至比宋朝更加猖狂,严嵩、魏忠贤等人的敛财手段更是登峰造极。
宋朝的高薪没有养出清廉,明朝的酷刑也没有杀尽贪官。这两个极端的历史切片,极其生动地揭示了一个残酷的真相:真正的核心根本不在于工资的厚薄,也不在于刑罚的轻重,而在于是否有一套严密且运转高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回到咱们开头那个引人注目的标题。包拯一年拿一千万人民币的薪水,这在历史上确实有其依据;宋朝官员整体享受着天文数字的待遇,这也是不争的史实。若凭借这一点就断定“两宋很少有贪官”,无疑是对历史的极大误读。
包青天的清正廉洁,来源于他内心对律法的敬畏和对百姓的悲悯,那是他个人精神品质的闪光点。指望着用金银财宝去填满每一级官僚的胃口,试图让他们在吃饱喝足后大发善心、停止贪腐,完全是一种脱离了人性的乌托邦式幻想。
在那个封建皇权至高无上的时代,缺乏独立的监察体系,缺乏自下而上的有效监督,权力一旦失去制度的铁笼,就必定会化作吃人的猛兽。那一千万的年薪,对包拯而言是让他后顾无忧、专心办案的保障;但对于那些居心叵测的贪官来说,仅仅只是他们挥霍无度的零花钱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