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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无法动用一票否决权,安理会投票结果11比2,中方表态对结果很失望,释放信号不

中国无法动用一票否决权,安理会投票结果11比2,中方表态对结果很失望,释放信号不简单!

当地时间6月9日下午,联合国安理会大厅里上演了一场让很多人看不懂的投票。俄罗斯代表一开场就站起来反对举行这次关于伊朗核问题的公开会,并当场提出程序性表决。最终结果出来,11票赞成继续开会,中国和俄罗斯投了反对票,巴基斯坦和索马里选择弃权。

很多人看到这个11比2的数字第一反应都是疑惑:中国和俄罗斯不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吗?不是有一票否决权吗?怎么这次两张反对票都没能拦住会议?难道否决权失灵了?

其实不是中国不想用否决权,而是这次投票的性质,从一开始就没给否决权上场的机会。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七条,安理会的表决分为两种:一种是实质性事项,比如要不要对某个国家实施制裁、要不要授权使用武力,这种事情五常确实有一票否决权;另一种是程序性事项,比如要不要开会、会议怎么开,这种只需要9票赞成就能通过,不管常任理事国怎么反对都没用。

这次美英法就是精准地抓住了这个规则设计,绕开了中俄的否决权。他们不是直接提出一个恢复对伊朗制裁的实质性决议,而是先提一个"要不要开个会讨论伊朗核问题"的程序性议题。这样一来,中俄就算再反对,也只能跟着投普通票,只要凑够9票,会议就能强行开起来。

但你千万别以为这只是一场无关紧要的程序之争。恰恰相反,这次投票撕开的口子,比表面上看起来要大得多。

事情的根源要从2015年说起。当年伊朗和中美俄英法德六国达成了伊核协议,也就是《联合全面行动计划》,联合国安理会随后通过了第2231号决议来配套执行。

根据这份决议,联合国解除了对伊朗的多项制裁,同时设定了一个明确的终止日——2025年10月18日。也就是说,到了这一天,安理会关于伊朗核问题的所有审议都应该正式结束,相关的制裁机制也随之彻底失效。

可就在2025年9月,也就是终止日到来前一个月,英国、法国和德国突然跳出来,以伊朗未能履行协议义务为由,单方面启动了所谓的"快速恢复制裁"机制。他们宣称,只要这个机制启动,联合国对伊朗的所有制裁就会自动恢复,哪怕第2231号决议已经到期了。

这就是整个事件最核心的争议点。中方和俄方的立场非常明确:第一,安理会从来没有就"欧三国有没有资格启动快速恢复制裁机制"达成过一致;第二,第2231号决议已经在2025年10月18日到期终止了,从法律上讲,安理会已经没有任何权力再继续审议伊朗核问题了。

换句话说,在中俄看来,这次会议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一个早就应该"到点下班"的议题,被美西方强行从档案柜里翻出来,还要拿到安理会的正式场合来讨论,这本身就是对安理会决议严肃性和国际法确定性的破坏。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孙磊在发言中说得很直接:个别国家刻意忽视安理会成员的分歧和关切,强行推动安理会恢复对伊朗制裁,强推安理会在已被终止的议题下举行会议,对安理会的困难局面负有全部责任。

很多人可能会问,既然只是开个会,中方为什么反应这么强烈?因为议程入口这个东西,外行看着不起眼,内行心里门儿清。谁能决定讨论什么、用什么名义讨论,谁就掌握了舆论的解释权和后续行动的主动权。

美西方费这么大劲把伊核问题重新塞进安理会议程,根本不是为了什么和平解决。他们就是想把伊核问题从美伊双边谈判桌挪到安理会会场。谈判桌上谈的是利益交换,双方地位平等;而会场上谈的是"国际义务",伊朗一下子就从谈判对手变成了被审判的对象。

一旦安理会接受了"制裁已经恢复"这个前提,接下来美西方就可以顺理成章地要求联合国秘书处执行制裁,要求所有成员国遵守制裁规定。到那个时候,就算中俄再反对,也只能在后续的实质性决议中使用否决权,但舆论和道义上的压力已经全部压在了伊朗身上。

这次11票赞成的结果,也不代表国际社会一边倒支持美西方的立场。安理会15个理事国里,很多中小国家在程序投票上都习惯放行,他们不想因为一个程序性问题得罪美国,更愿意把真正的分歧留到正式发言的时候再讲。

事实上,在随后的会议发言中,很多国家都表达了对伊核问题的不同看法,并不完全认同美英法的强硬路线。

中方这次公开表示"对投票结果很失望",释放的信号也绝不只是情绪表达。这其实是在明确告诉全世界:中国不认可这次会议的合法性,更不会接受任何基于这次会议得出的所谓"结论"。

同时,中方也在提醒所有国家:安理会不是个别国家推进自身政治议程的工具。如果任由这种利用规则漏洞、强行推进单边议程的做法泛滥,最终损害的将是整个安理会的权威和多边主义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