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男子看到有一个活动,只需交1万元就可以参加,活动内容是,在房间里待4天,就可以奖励一辆35万的小车,男子觉得这活动很适合他,他参加了,结果不到两小时,他就出局了,举办方说,是因为他遮挡了手机失败的。
到底是不是被做局了?小王参加这个活动,不到两小时就被宣布失败,一句遮挡手机,就宣布他挑战失败,他真的很不甘心,当他出局的那一刻,他怀疑,自己是不是被做局了?
说起这个活动,小王是从一个网红博主那里得知的,他关注这个博主已经有一两年的时间了,当时这个博主就说有这个活动,只要交1万元参加自律挑战,只要在房间里待4天,就可以轻松获得一辆35万的小车。
“这活动简直就是为我量身定做!”当小王看到这个活动,就兴奋地跟自己说,他说,他参加这样的活动,他再适合不过。
他对自己信心满满,觉得这样的活动真的太好了,他一直觉得自己很自律,他就是一个爱宅家的小伙子,他就喜欢躺在家中,别说4天不出门了,一周不出门,他都没有问题。
区区4天时间而已,小王觉得自己可以轻松拿捏,不就是在房间里, 不玩手机,不看东西,不和外界联系,静静地待4天而已,他觉得这个活动真的很简单。
为了拿下那35万的小车,他从河南来到长春,交了1万元就要参加,活动的规则,他详细地看了一遍。
其中合同的第6条,他看得比较仔细,上面写着:挑战期间内不可移动,关闭,覆盖,遮挡摄像头,每天8点到9点,可开窗通风三分钟以上。
这条约定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他在房间里的一切活动,都要在监控中,只要从监控中看到他所有的一举一动,符合活动的约定,待满4天就是挑战成功。
小王对这个活动的约定,没有任何意见,觉得那些合同约定,也是合情合理的。
他参加活动了,他进入了活动的房间,开始了他4天短暂又漫长的生活。
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一定要在这里待满4天,35万的小车实在太有诱惑力了,他不可让自己失败。
为了不出差错,进入小房间之后,他坐着,躺着,走着,每一步都在监控的范围内,小小的房间,也没什么好注意的,在他看来,无非就是耐住寂寞,待满4天。
可他在里面才待了不到两个小时,举办方就宣布挑战失败了,说失败的原因是,手机被阻挡了。
合同的第7条有规定:手机不可以任何形式阻挡。
若是小王真的是阻挡了手机,那么这确实是违规了,就得出局。
但不到两小时,举办方以这个理由宣布挑战失败,小王当然不认可,手机那么小,房间那么小,他随便走动,都有可能阻挡手机一两秒,这怎么能算是违规呢?
他被宣布挑战失败之后,他不服气,他又不是故意阻挡手机的,并且也不是长时间阻挡,因为这个原因宣布挑战失败,他真的不甘心。
最让他不满的就是,他感觉他被做局了,因为他参加这个活动,是交了1万元的,如果不到两个小时就宣布他挑战失败,让他亏掉这1万元,他觉得不合理。
因为这件事情,他不服气,就和举办方吵了起来,举办方后来表示,他是开有车行的,当时是为了搞促销才举办这个活动。
他和小王争执之后,当场也退还了7000元。不过举办这个活动需要500元的成本,所以要扣掉这500元的成本,剩下的2500元,就作为小王未来一年内的二手车的定金,当然也可以抵扣车款。
小王最后拿回来了7000元,还有2500元,是可以作为定金或者车款的,如果他打算在这里买车,这2500元也算是没有亏,参加这个活动也就是亏掉了500元而已。
不过小王家住河南,要是在长春买车,这似乎也不太划算,有可能这2500元,也这样白白浪费了。
参加一个活动,不到两小时就亏了这些钱,小王想起来这件事,内心还是久久不能平静,总觉得这个活动背后的猫腻没那么简单。
这个活动需要交1万元的报名费,在封闭的房间内呆满4天,就可以获得一辆35万的小车,这样的活动具有明显的射幸性,本质和赌博行为高度相似,所以他们所签的合同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如果他们的行为认定为无效法律行为,那么可以撤销合同,小王可以拿回自己的1万元。
其实小王签订的条款,只有接受或者不接受的权利,那些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的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
手机不可以任何形式阻挡,这样的规定就很不合理,如果瞬间的阻挡,也认为是违规的,对于小王来说是非常不合理的。
那么你对这样的活动有何看法?来源:齐鲁晚报.果然视频 2026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