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了!被判刑10年6个月,7年怀孕5次生娃3个,她用怀孕当"免死金牌",把监狱变成了纸上的概念。
近日,江苏。41岁的汤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刑十年六个月,但至今未被收监。原因只有一个:她一直在怀孕、哺乳、再怀孕、再哺乳的循环里打转。取保期间,她没闲着,继续以"旧衣服回收"为幌子诈骗多名受害者,把"监外执行"变成了"带薪休假"。
这不是孤例,而是一个被反复套用的"漏洞模板"。
北京女子安欣,2015年因诈骗60万被判刑10年6个月。从获刑至今,法院先后5次准备收监,每次收监前她都"恰好"变成孕妇或新生儿母亲。
7年多时间里,她至少怀孕5次、生产3次,加上获刑前的2个孩子,现在至少是5个孩子的母亲。法院对她下过5次《收监执行决定书》、7次《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全部失效。
如果明年哺乳期结束能成功收监,她10年6个月的刑期,实际只需在监狱服刑2年多——如果她又怀孕了,整个刑期可能就彻底变成"纸面服刑"。
江苏镇江的孙某更"精准"。2021年因涉嫌职务侵占罪投案,4年3次"卡点"怀孕生子,至今未被收监。时间线掐得死死的:2021年12月第一次生产,哺乳期到2022年12月;2023年1月"恰好"再次怀孕,2023年10月第二次生产,哺乳期到2024年10月;距离哺乳期结束还剩一周,2024年9月27日,第三次以怀孕为由申请监外执行,2025年5月27日生下第三个孩子,出生证明上父亲一栏空白。同案人朱某被判8年已经坐牢,孙某却在家"坐月子"。
法律的本意是人性化的——怀孕和哺乳期妇女暂予监外执行,体现的是对母婴权益的保护。可这条善意条款,被某些人精准拆解、恶意利用,变成了逃避刑罚的"合法通道"。她们不是在"生孩子",是在"生刑期"。每一次怀孕,都是一次精心计算的"续命"操作。
更可怕的是,这种操作背后往往有完整的"技术支持"。有人伪造怀孕证明、购买虚假超声诊断报告、编造流产假象,甚至将定位手机放至医院制造"住院生产"的假象。
云南女孩李艳,连续6次被暂予监外执行,先后与不同男友生下3个孩子;周红则直接网购"超声诊断报告"和"出院证明",最终被识破收监。
法院不是不想管,是管起来束手束脚。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权在法院,但执行在社区矫正机构,信息互通不畅,很难实时掌握罪犯的真实身体状况。一旦发现"恶意怀孕",往往已经错过了最佳收监时机。
而且,频繁怀孕生子后,孩子的监护权、抚养问题又成了新的社会负担——李艳被收监后,5个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权被迫变更,3个归生父,2个找不到父亲的归外婆。
这些"监外生育"的孩子,从出生就背负着特殊的标签。他们是母亲逃避刑罚的工具,是父亲不明的"黑户",是未来可能要面对"我妈是诈骗犯"这个残酷事实的生命。孙某第三个孩子的出生证明上,父亲一栏空白,随母姓——这个孩子将来问起"爸爸是谁",答案可能比没有答案更伤人。
法律界已经在呼吁改革。有律师建议,对恶意利用怀孕逃避收监的行为,应建立"怀孕次数上限"或"累计监外执行期限封顶"机制;
也有人提出,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加强医学鉴定和动态监管,防止伪造证明。但无论如何,法律的善意不能被恶意透支,否则最终伤害的是整个司法体系的公信力。
你觉得汤某某、安欣、孙某这种"用怀孕换自由"的操作,是精明还是无耻?
信息来源:纵览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