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劝了也救了,凭啥赔66万?"据5月1日报道,8岁女童在长江溺亡,邻居拼了命也没

"劝了也救了,凭啥赔66万?"据5月1日报道,8岁女童在长江溺亡,邻居拼了命也没救回来。法院说"默许"就得负责,成年人不能心存侥幸。再审申请已递交,能翻盘吗?


一句心软,换来66万赔偿,两家人至今还困在那天傍晚。2025年7月1日,重庆丰都的长江之畔,一个年仅8岁的女孩不幸未能上岸。鲜活的生命就此戛然而止,如流星陨落,令人痛心疾首、扼腕叹息。

带她前往的大人范某,此次经历险象环生,险些命丧其中。最终在责任判定中,其被裁定承担60%的民事赔偿责任。问题已然浮现:既已苦口相劝,又倾尽全力施救,缘何还要承担赔偿之责?此理着实令人费解。

暑假之际,女孩随父母重返外婆家。在那一方天地,她与邻家小女孩邂逅,二人很快便熟络起来,成为了亲密无间的玩伴。那天午睡后醒来,两人照旧相约玩耍,天热得发闷。范某想带自家孩子去江里降降温,女孩听见后嚷着要一起。

他当场拒绝,说人小,又没打招呼,先回去找外婆。他示意女孩借助电话手表与家人取得联系。女孩拨出电话,然而听筒那头却始终无人应答,徒留一阵忙音在空气中回荡。这时就该打住吗,送回去,或者改天再去,不是更稳?

女孩转身跑了,过会儿又追上来,换了泳衣,背着游泳圈和气囊。装备齐了,人到了眼前,范某心一软,没再硬拦,女儿也拉着她。傍晚18时左右,三人悠悠然抵达江边。夕阳余晖洒在他们身上,江畔的微风轻拂,一幅悠然画面就此展开。

岸边静泊着一艘硕大的趸船。湍急的水流不断冲撞着船体,在船底形成吸力,旋即衍生出一个个深邃的漩涡,似要将周遭一切卷入其中。外行看不见这些暗流,表面平静,下面发狠。范某先下水,招手让自家孩子下,女孩见状也跳了下去。

很快,女孩被水流推向大船,范某一边喊,一边猛扎过去。眼看就要抓到,一股力量把两人一起拽到船底黑处。他从船侧拼命钻出,动作慌乱,女孩没再露头。女孩父母起诉,索赔109万元。

2025年12月,一审判决来了,范某担责60%,赔66万余元,父母和外婆担40%。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的逻辑很直白,成年人一旦点头,就等于接过看护的责任。嘴上劝过,不等于把风险挡在岸上。明知道江里风险大,没通知监护人,没把孩子送回家,下水后主要盯着自家孩子,对另一个孩子照看不足。

这些是前面的失当,后面的下水救人,可以加分,但抵不过。法庭还认定,他主动组织出行,选择了江边这个地点,靠近趸船这种危险点,风险可预见,这些都算数。被告的妻子满心委屈,她称丈夫已恪尽全部法定义务,既尽力劝阻又拼力救人,可最终却背负上了巨额赔偿,实在令人唏嘘。
她的心情能理解,可责任怎么分,不靠情绪,靠事实和规则。

说白了,未成年人跟着你走,你就有照看义务。最稳的做法,是拒绝,或者把人交回家长,别带去高风险水域。一旦出了事,家属追责,你就难脱身,这是民事责任的基本盘。

2026年5月1日,范某前往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郑重递交再审申请。此举动为其寻求公正裁决开启新的法律进程。他的诉求是重新评估外婆作为临时监护人的失守,以及把施救情节纳入考量。
再审审查还在进行,会不会翻盘,没人能拍胸脯。

一般说,想改判,得有新证据,或原判认定有明显问题,不然很难动。舆论也分成两拨,有人强调成年人不能侥幸,你领着走,就要扛着走。也有人替他不值,说不是害人之心,还是下水救人的人,判这么重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此乃两种截然不同的场景。它们各自有着独特的情境与特征,不可混为一谈,需分别加以考量。路过看见落水去救,法律鼓励,也保护。你带着别人家孩子到危险水域,再出事,责任就站在你这边。

别把见义勇为和前序过错混在一起。庭审里,几个问题被追着问。联系到监护人了吗,电话无人接,是否还要带走?地点是否安全,江边大船附近能不能下水?

怎么同时看护两个孩子,有没有大人的帮手和救生手段?关键不在劝没劝,而在有没有在岸上就把风险切断。监护人也有错,女孩父母和外婆被判40%,这点不能忽略。

把人带去赌一把天气和水流,那就是你先迈错了第一步。现实层面的提醒也摆在这。每年夏天溺水多,江河湖海不是泳池,趸船边更是禁区。

带自家孩子都要绕开,更别顺手带别人家的。有时候,不好意思拒绝,代价太高。再问一句,看到那样的庞然大物,你敢下水吗?电话没人接的那一刻,带还是不带?当了带头的人,你的底线在哪?

家长也要长个心,平时把话说明白,别跟人去水边,电话打不通就原地等,成年人没来就不动。
法律之要义,并非惩戒善意之举,而是筑牢规则之基,于纷繁世间明晰界限、守护秩序,让善念得以畅行,使社会在规范中和谐运转。

江边那一通未接的电话,成了两家人忘不掉的铃声。

信源:爱济南2026.5.1——8岁女孩随邻居到长江游泳溺亡,邻居被判赔66万后申请再审:自己已尽到劝阻和救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