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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上海一44岁已婚男子,看上健身房24岁前台小姑娘,之后两人在出租屋

12月15日,上海一44岁已婚男子,看上健身房24岁前台小姑娘,之后两人在出租屋发生关 系,13个月时间男子多次转账,还给她买包、买鞋、买手镯。男子妻子发现此事后将健身房前台告到法院,要求其返回46万元,法院的判决让人意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上海有个 44 岁的已婚男人,叫老陈,是家私企的部门主管,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健身 —— 一来是想维持中年后的身材,二来也是想借着运动躲掉家里的琐事。   他常去的那家健身房,前台是个刚毕业的 24 岁小姑娘,叫林溪,长相清秀,说话软软糯糯的,对谁都带着笑,遇上会员忘带毛巾、忘预约课程,都会主动帮忙协调,一来二去,老陈就总往前台凑。   老陈没跟林溪提过自己已婚,每次去健身房都穿得光鲜,时不时给林溪带杯网红奶茶,或者顺手买份下午茶。林溪刚出社会,没见过多少 “出手大方又温柔” 的异性,一来二去就对老陈有了好感。   没到三个月,老陈就跟林溪表白了,说自己 “是单身,就想找个能聊得来的伴”,林溪没多想就答应了,之后两人偷偷在健身房附近租了个小出租屋,成了地下情侣。   在一起之后,老陈对林溪更 “大方” 了。林溪说喜欢某款限定的名牌包,老陈当天就转了两万块让她去买;林溪抱怨上班挤地铁累,老陈直接转了五万让她买辆代步小车;就连林溪说闺蜜戴了金手镯好看,老陈隔天就带着她去金店挑了个二十克的足金镯子。   13 个月里,老陈光是转账就有三十多万,加上买包、买鞋、买首饰的钱,前前后后一共砸了 46 万 —— 这些钱,都是他和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家里的存款本是留着给孩子出国留学用的,他却瞒着妻子,一笔笔都花在了林溪身上。   老陈的妻子张姐是个家庭主妇,平时只管照顾孩子和家务,很少管钱,直到孩子要报留学中介,她去查银行卡流水时,才发现了不对劲:近一年多里,丈夫的卡上有几十笔大额支出,收款方全是 “林溪”,转账备注不是 “买包” 就是 “生活费”。   张姐拿着流水单去问老陈,老陈一开始还嘴硬,说 “是给客户的打点费”,直到张姐找到健身房,看见他跟林溪凑在一起说笑,老陈才彻底慌了,跪在地上坦白了所有事。   张姐没跟老陈闹离婚,而是直接找了律师,把林溪告到了法院 —— 她的诉求很明确:要林溪把 46 万以及对应的利息全部还回来。   这事传到网上,网友的讨论直接炸了。   有人骂老陈 “又当又立,既背叛家庭又败光夫妻共同财产,该一起担责”。   也有人替林溪 “喊冤”:“要是她真不知道老陈已婚呢?这不也是受害者吗?”   但更多人觉得 “不管知不知道,拿了别人夫妻的钱就是不对,该还就得还”。   还有人补了句 “小姑娘也该长点心,平白无故的好处哪有那么好拿”。   没过多久,法院的判决下来了:老陈作为已婚人士,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送给林溪,侵犯了张姐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这个赠送行为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最终法院判林溪在十五天内,把 46 万以及对应的银行利息,全额返还给张姐。   这事其实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人的,不是某一方能随便支配的,不管是送钱还是送东西,只要没经过另一半同意,都是不合法的;而对年轻人来说,遇上异性突然 “大方”,别光顾着开心,先搞清楚对方的婚姻状况 —— 要是稀里糊涂收了不属于自己的钱,最后不光得全吐出来,还可能落得一身麻烦。   你觉得这事儿里,老陈和林溪谁的问题更大?来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