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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老乡,以前当过兵。退役回家,出门打工。有一次,他走到郑州站时,去饭馆吃饭。

我有个老乡,以前当过兵。退役回家,出门打工。有一次,他走到郑州站时,去饭馆吃饭。看见一个姑娘被六七个混混欺负。他立刻英雄救美。打倒两三个后,对方一拥而上。他乘机手里拿着饭店里的炒菜勺子,准备干上一架。这几个小混混,一看形式不好,就分分倒退了。这小伙立刻抓住姑娘就跑。形式挺严峻的,必境一人对付六七个,没有把握。他也吓出了一身冷汗。 我有个老乡,老李,早年当过兵。 退役后没留城里,揣着退伍证回了老家,农闲时就跟着工程队四处打工。 那年秋天他路过郑州站,晌午头饿得发慌,拐进候车厅旁一家苍蝇馆子。 刚坐下,一股劣质白酒混着汗味的腥气就飘了过来——邻桌几个光着膀子的混混,正围着个穿蓝布衫的姑娘拉拉扯扯。 姑娘脸涨得通红,手里紧紧攥着帆布包带,指节都泛白了。 老李搁下筷子,当过兵的人眼神不一样,扫一眼就知道咋回事。 “干啥呢?”他起身走过去,声音不高,却带着股子压人的气势。 “关你屁事!”一个黄毛混混推了他一把,酒气喷了他满脸。 老李没躲,顺势抓住对方手腕一拧——当年在部队练的擒敌术,对付这种街溜子还是绰绰有余。 “砰”的一声,黄毛疼得蹲在地上嗷嗷叫,另外几个见状,抄起板凳就围了上来。 老李心里咯噔一下,他不怕打架,但对方六七个,手里还有家伙,真动起手来自己吃亏不说,姑娘也未必能护住。 跑?还是硬扛? 他急中生智,抄起桌上刚炒好的一盘辣子鸡,“哗啦”一声扣在最近那个混混脸上,趁着对方捂脸惨叫的空档,又顺手抄起灶台上的铁制炒菜勺——那勺子磨得锃亮,在油腻的灯光下闪着冷光。 “谁他妈再动一下试试!”他把勺子举过头顶,眼神像淬了冰。 混混们被这股狠劲镇住了,面面相觑,没人敢先上。 后来老李跟我喝酒时说,当时他后背全湿透了——哪是什么不害怕,纯粹是硬撑着,真打起来他最多撂倒两个,剩下的能把他打成肉酱。 可他不能退,那年在边境线上站岗时班长说过,军人就算脱了军装,也不能看着老百姓受欺负。 就因为这句话,他才咬着牙没松劲。 事实是,他瞥见黄毛摸向腰间的弹簧刀时,就知道不能恋战。 推断是,当过兵的都懂,保存自己才能更好地保护别人——他一把拽住姑娘的胳膊,“快跑!” 影响是,两人像兔子似的冲出饭馆,顺着铁道边的小路跑出去老远,直到听不见身后的叫骂声才停下。 姑娘蹲在地上大口喘气,帆布包上沾了块油污,是刚才拉扯时蹭上的。 老李靠在墙上,心脏还在砰砰跳,这才发现手心全是汗,连炒菜勺都快攥不住了。 后来他常跟我们说,遇到事别逞强,尤其是对方人多的时候,先保证安全,再想办法报警——英雄救美听着风光,真把命搭进去,家里老婆孩子咋办? 如今老李还在工地上干活,只是路过火车站时,总会绕开那些灯光昏暗的小饭馆。 他说不是怕了,是见过了太多看似平常的角落里,藏着你想不到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