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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法的良心媒体终于站出来了!违法记录封存的舆情事件沸沸扬扬几天,今天央视新闻出手

懂法的良心媒体终于站出来了!违法记录封存的舆情事件沸沸扬扬几天,今天央视新闻出手了:治安违法记录封存针对的是“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行政违法行为,走私、贩卖毒品构成犯罪,需纳入刑事犯罪记录管理,不适用封存规则。法学专家介绍,记录封存并不是“风险隐身”,公众担心的“吸毒者从事高危职业”问题,目前在法律层面已有多重防线,记录封存不会削弱职业准入监管。其实啊,关于“记录封存不会削弱职业准入监管”,昨晚我就写了篇文章《媒体集体沦陷了!》来说明了,今晚借央视新闻话题新闻再趁热打铁写篇文章。违法记录封存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由此可见,违法记录封存并非一概封存不提供,满足相关情形的,可以查询违法记录。“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而对违法记录查询的情况最常见的是司法机关为办案件查询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前科”,根据其“前科”行为摸排调查以及决定后续惩罚。国家机关的此类查询有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国家安全机关等司法机关,以及纪检监察、审计等行政机关。该类查询仅限办案需要,需提供案件名称、案由、查询目的等证明材料,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批。除有关国家机关可查询违法记录外,有关单位也可查询。这类查询主体有教育机构、金融机构、特定行业主管部门等等。此类查询的条件是:需符合从业禁止规定,如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准入、证券从业资格审查等,需提交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查询依据的法律条款。有关单位查询的手续相对严格,必须注明明确的法律依据。无规定,不可查询。央视新闻称: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幼儿园工作规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已对网约车司机、幼师、保安等关键岗位作出“无吸毒记录”的准入要求,这些均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查询” 的法定情形。根据国家规定的职业准入,有关单位还应当对特殊行业的拟入职人员进行违法记录查询。这是必须的程序。比如对教育行业的性侵违法记录,有关单位也是需要查询的,也是有权利查询的。《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第五条规定:“学校新招录教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在入职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在认定教师资格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对申请人员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在招录学校人员时,学校可依据该规定向公安部门查询相关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须注意的是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而非其他信息。违法记录虽予以封存,但特殊情形下,有关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可依法查询。注意,封存不是消除,封存记录了,记录还在。对封存的违法记录,查询是出于“办理案件”和”国家规定”,没有这些条件,就不要指望查询了。符合相应情形,那就必须查询,而不能做“老好人”。再说说无犯罪记录证明。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只是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查询:未发现犯罪记录的,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发现犯罪记录的,出具《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单位查询:以《查询告知函》形式告知查询结果。未成年人比较特殊,若查询对象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个人查询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单位查询时在《查询告知函》中载明“无犯罪记录”。此处是不是有意思?此操作来自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规定:“对于经查询,确实存在应当封存的犯罪记录,应当出具统一格式的、与完全没有任何犯罪记录人员相同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后附统一格式。”为什么要如此“保护”?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该段内容同样可用于为什么对违法记录封存(包括吸毒记录)。对许可查询未成年人的情况,应当告知查询单位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查询目的和使用范围使用有关信息,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按规定使用所查询的记录或者违反规定泄露相关信息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这时要讲真话。最后来个小贴士,公安机关一般只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而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但非常特殊情形下会出具“违法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此类证明很少用,用的话都是和一定“身份”背景调查关联的查询,我就不赘述这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