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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子在郊区承包了一片菜地,11月上旬,发现一老太私自进来摘菜,却不给钱,便

北京,男子在郊区承包了一片菜地,11月上旬,发现一老太私自进来摘菜,却不给钱,便告诉她:5元一袋,扫码收费。老太边摘菜边说:没有钱,我不会扫码。男子气的拍视频,说给她发网上,老太扬言:发就发,我是70多岁老太太,我怕啥啊!接下来的一幕给人气坏了! 李先生在北京郊区承包了一片共享菜地,一片片绿油油的小菜长势喜人,等待着客人们前来采摘,好赚点钱,然而,不和谐的一幕出现了。 11月上旬,李先生向往常一样在菜地里察看,发现一个老太太穿个冲锋衣,头戴红色帽子,蹲在地里摘菜,她的身旁还有个挺老大的塑料口袋,里面装了半下菜了,看来摘了有一会儿了。 李先生赶紧走了过去,为了保留证据他打开了手机录像,到了老太跟前礼貌的问她:“您好,您是来采摘的吗?” 因为他觉得得先礼后兵,毕竟人家要是真的想采摘呢?别在整误会了。 老太回头看了一眼李先生,有点懵,还是含含糊糊的回了一声:“嗯”。但手里一直没停下摘菜的动作。 李先生一看老太心虚的样子,立马断定这不是来采摘的,而是来顺手牵羊的。 于是,李先生明确告知老太:“5块钱一袋您知道吧?” 没想到,老太明知采摘收费,却还是随声附和着,装糊涂。手却没停下,继续拔起地里的小菜。 李先生只好继续说:“您是现金还是扫码?” 不曾想,老太太直接耍起了无赖,理直气壮的说:“我没有钱,不会扫码。” “不会,那这菜谁让您摘的呀?这是我个人花钱种植的。”李先生有些气愤,但还是给她保留了一丝余地。 按理说,这时候老太改变想法,就把5块钱给李先生这事也就拉倒了,然而,她却不这么做,反而还和李先生争论上了。 老太一边摘菜一边说,她去吃饭回来看到这片菜地,以为没人就摘了。 李先生非常生气,直接告诉她这是自己辛辛苦苦花钱种植的,你要是想采摘那就付钱。 可老太拎起装菜的袋子,回怼道:“我都70多岁了,我没有。”一副倚老卖老的状态。 李先生彻底被激怒,你这不是欺负我们呢,我们花钱种的,你在这给我糟蹋。我这都是往外卖的好吗? 老太开始胡搅蛮缠,不耐烦的来了一句:我们这是吃什么补什么,行了行了,我不弄了。 李先生让她跟着去北边问问别人,看看怎么说。 老太太狡辩道,我这也不是偷,我是瞅他们也摘。人家牛栏山那边就是葵花籽都能弄,都是绿化的。 李先生气的质问她,你这不是偷是什么?你不给钱就给你发网上去。 老太反而来劲了,直言:“发就发,我是老太太怕啥啊!” 紧接着,老太拿着装菜的袋子准备走,嘴里还说,知道怎么回事就得了。 李先生对她是无可奈何,对她说:我就看您岁数大,你现在就走吧,好吧。 最终,老太拿着菜心满意足的走了。 其实,李先生也是没招儿,一个老太太,偷的菜也不是很多,也怎么不了她,只能放她走。 李先生承包这块地一年多了,地的四周也有围挡,菜地边上的电线杆、树干上都贴了“未经允许、禁止摘菜。”有20多张,但还是有人私自摘菜。 李先生的遭遇确实挺无奈的,面对这种无赖的老太,还真不知道把她怎么办。 有人说,老太估算过,就算是偷你不能把她怎么的。试想:1、你打她一顿,法律会给她伸腰。2、报警,结果是“批评教育”一通了事。最后是你菜被偷不说,还憋的一肚子气。 “我是老太太,我怕啥?”这句话咋似曾相识呢?听着咋这么别扭呢?有这么一句话我是流氓,我怕啥? 这种就是以老卖老,为老不尊,她的意思就是,因为我老,我想拿就拿,就没想要给钱,随便你怎样,我老脸就是厚。 也有人说,及早劝走吧,惹不起躲得起!挣点钱不容易,千万别引火烧身,现在这种不和谐的声音总会免不了,碰瓷的也屡见不鲜。 从法律角度,老太私自进李先生的菜园摘菜,构成偷窃吗? 老太明知菜地系私人所有,有围挡、机播痕迹及明确提醒,仍以“不付钱”的方式强行摘菜,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 老太未经允许摘取蔬菜,属于秘密窃取行为。即使单次价值较小(如5元一袋),但若多次实施或长期持续,可能符合“多次盗窃”的加重情节。 根据《刑法》第17条之一,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但这不是老太推卸责任的理由,她需要赔偿李先生的损失。 李先生承包了这片共享菜地,对该菜地内的蔬菜享有合法的财产权益。 老太太未经李先生允许,私自摘取蔬菜,这种行为主观上存在过错,侵害了李先生对蔬菜的所有权。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老太对于李先生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按照蔬菜在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来计算赔偿金额。 通俗的说,如果被摘蔬菜在市场上正常售卖价值 5 元,那么,老太太就可能需要对这 5 元的损失进行赔偿。 关注@福康说法 从日常点滴学法律,生活安稳更有底